《財劃法》修法牽動明年度總預算 主計長:沒有要重編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中央須釋出3753億元給地方政府,影響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恐需重編。對此,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今天(30日)在立法院備詢時強調,沒有要重編明年度預算,預算重編得耗時近5個月,若將來要通案刪減預算,比例會達到28%。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針對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是否重編,邀行政院、主計總處與財政部列席專題報告,會前媒體詢問陳淑姿是否要重編預算,她直言「沒有要重編」。
陳淑姿進一步解釋,預算重編得耗時近5個月,以目前時程來看,不可能來得及,若未來一定要刪減總預算將經費下放給地方,通刪的話,就需刪減28%經費。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日前表示,新法由於沒有設定生效日期,總統公布後在3天內實施,明年度總預算可能需要重編。對此,行政院副秘書長李國興解釋,李的原意是針對未明定施行日期表達憂心,並非要重編。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質詢時指出,財政部長莊翠雲、陳淑姿是否聽到行政院聲稱要重編預算,並質疑財主單位立場與行政院是否一致?莊翠雲坦言,「不是沒有聽到」,但李慧芝發言只是想表達修法後,行政機關在施政上可能窒礙難行的地方,但預算編列很重要、茲事體大,本周就是114年度,各項施政必須往前。
林德福也問,若最後《財劃法》維持修法,財政部是否有信心克服施政窒礙?若無法克服是否辭職下台?莊翠雲表示,財政部努力減少《財劃法》修法爭議,凝聚最大共識,他對個人去留也沒有任何堅持,共同努力調整《財劃法》。
李國興回應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詢時也重申,李慧芝的原意是針對《財劃法》修法後未明定施行日期,所產生的嚴重衝擊表達憂心,並不是要重編;行政院也尚未收到《財劃法》修正公文,收到後會在憲政賦予的權益且合法的情況之下,提出相關救濟措施。(責任編輯:鄭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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