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阻立院爭議三法 柯建銘提「公投解散國會」稱:全面改選最快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修正《憲訴法》、《選罷法》及《財劃法》3大案,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昨天(2日)正式提出覆議。而綠營也計畫,若立院未通過覆議案,將立即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民則提出「公投解散國會」,並稱:「全面改選最快。」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直言,訴諸公投案是較後面的事情。
行政院昨天通過提出《憲訴法》的覆議,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若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或條約案,認為有窒礙難行之處,經總統核可,並於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行政院提出覆議後,立法院須於覆議案送達15日內,作出決議。並在覆議時,若有1/2以上的立法委員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就必須接受該決議,不過,由於國會藍白陣營人數佔多數,覆議案恐難以通過。
其他救濟方式則包括「釋憲」及「暫時處分」,根據《憲法訴訟法》規定,如果總統及五院,或是1/4以上的立委認為法律牴觸《憲法》,得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倘若新版《憲訴法》生效,因大法官須達10人才可開會,但目前僅有8位,憲法法庭恐因人數未達開會門檻而癱瘓。
另外,民進黨團也出現發動公民複決的聲音,根據《公民投票法》,人民可以用公投方式,決定法律、立法原則或重大政策,若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者,就算是通過。不過依法最快今年8月才能舉行公投。
對此,柯建銘建議,今年就可以舉行公投,甚至現在就能發起,因為解散國會必須要立法院提倒閣後,才能提出,但掌握國會的國民黨、民眾黨根本不可能發起,因此,既然公投可以修憲,也能解散國會,直接全面改選是最快的。
(延伸閱讀:行政院今對《憲訴法》提覆議 賴清德核可:盼朝野理性溝通、尋求共識)
然而,吳思瑤卻表示,民進黨中央與民進黨團以覆議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為主,沒有針對公投進行討論,公投是較後面的事情,目前就憲法授權,以及能夠啟動的各項救濟程序尋求努力。(責任編輯:呂品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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