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大罷免時代」來臨 國民黨團急送加嚴版《選罷法》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選罷法》修正案,但國民黨要求延緩送總統府,咨請「暫緩公告」。同時,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揚言要對國民黨立委展開大罷免行動,國民黨團則在今天(24日)函請立法院,咨請總統公布《選罷法》。不過,考量行政院可能再提覆議,《選罷法》最快也要到2月下旬生效,恐趕不上2月1日的罷免開跑日。
立法院會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選罷法》、《財劃法》、《憲訴法》修正條文。其中,只有《憲訴法》三讀後,送至總統府咨請公布。國民黨當時認為,民進黨可能利用時間差,先公布《選罷法》、《財劃法》,再公布《憲訴法》,導致《選罷法》、《財劃法》被以《憲訴法》舊法為根據,遭到暫時處分冷凍,最後決定將《選罷法》、《財劃法》延後送出,函請暫緩由總統公布。
總統賴清德於23日公布《憲訴法》後,國民黨內部議論紛紛,討論是否要將三讀的《選罷法》加嚴版本、《財劃法》取消延緩,函請立法院咨請總統公布《選罷法》。同時,柯建銘也提出「雙罷免」,除了罷免國民黨區域立委,還有立法院長韓國瑜,並將相關議事人員送監察院彈劾。
經國民黨團討論後,今天稍早已函請立法院將《選罷法》送出,咨請總統公布,國民黨團在函文中主張,當初請求立法院長延緩送案,是因仍有《選罷法》「加一法案」正在審議,為了避免同法分開送至總統府,才會請求延緩送案。對此,行政院已召開臨時院會因應。
(延伸閱讀:賴清德公布憲訴法條文3天後生效 批示:侵害司法、破壞政府體制)
不過,國民黨團「分批」送出法案的做法,恐因此錯失良機。推估相關時程,《選罷法》修正條文送出立院後,行政院須在2月2日前決定是否提出覆議,立院最慢2月9日前開會討論,並在2月23日前進行投票。因此,無論是今天送出,或是年後再送出,《選罷法》也要到2月下旬才會生效,確定趕不上2月1日新法上路。(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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