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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 上報

【憲訴法前哨戰】程序引爭議!立院代表稱「無異議等於棄權」遭大法官質疑

【憲訴法前哨戰】程序引爭議!立院代表稱「無異議等於棄權」遭大法官質疑

立法院去(2024)年底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經總統賴清德公告後,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等51人二度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憲法法庭今(12日)舉行說明會,釐清立法院於三讀程序中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規定。而立法院訴訟代理人黃昱中因表示「無異議通過是一種棄權」,引起大法官蔡宗珍質疑程序正當性,另名訴代發言時則澄清那是「口誤」。

大法官尤伯祥詢問,議事慣例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1條訂定後,還有沒有存在空間?且法律案三讀程序要如何踐行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當少數立委在二審已明確反對議案,三讀時主席卻以「無異議」通過,人民如何問責?因為都沒有名字。

律師黃昱中認為,依過往慣例,通常在二讀時就已實質討論過,三審主席詢問有無要文字修正,意思就是要表決,因此他認為聲請人在「三讀」時「棄權」。

大法官蔡宗珍詢問前重申本件尚未受理,並強調她關切的重點是「兩次議案的三讀程序中,聲請人究竟有沒有不贊成表示?」以及「議案是不是以沒有異議的方式通過的?」

針對立院代表黃昱中指「無異議通過是一種棄權的表示」,遭蔡宗珍質疑,如果是這樣,「無異議」可以代表支持議案通過嗎?另外,立法院委任律師葉慶元所出具的陳述意見書,列出的投票狀況,卻與實際情況有出入,「這樣的陳述意見書還有效嗎?」

另名訴代廖元豪則澄清是口誤,表示「無異議」應該是「同意」。廖也解釋,書狀中的表格數據是因誤解所致,數據確實有誤,特此更正。 (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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