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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 上報

《核管法》三讀延長核電場年限 周春米批:對屏東未來的踐踏

《核管法》三讀延長核電場年限 周春米批:對屏東未來的踐踏

就在核三廠除役的前夕,立法院今天(13日)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正草案,將核電廠運轉時間由現行40年延長至60年,並讓已除役的核電機組有機會重啟。屏東縣長周春米晚間發文痛批:「屏東人等待了四十年,卻在最後一刻被政治操作推翻,這是對安全的輕視,對地方的不尊重,更是對屏東未來的踐踏!」

周春米表示,核電存廢可以討論,但屏東人的未來不容粗暴決定。沒有社會共識、沒有安全評估,今天立法院藍白聯手強行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案,將核電廠最長運轉年限從40年延長至60年,「這豈止鴨霸,根本就是粗暴。」

她指出,核廢料處置問題至今未解,蘭嶼承受核廢貯存已43年,依然等不到正義,核一、核二雖已除役,如今卻將延役矛頭指向屏東核三,這種「輕屏東」的政治手段,實在讓人無法接受。

周春米提到,5月17日,核三廠2號機即將除役,屏東人等待了四十年,卻在最後一刻被政治操作推翻,這是對安全的輕視,對地方的不尊重,更是對屏東未來的踐踏。

她嚴正聲明,核電重啟應符合「程序正當、尊重專業、確保安全」,絕對不能倉促上路,不能以政黨算計凌駕民意,更不能罔顧公平正義,「身為屏東縣長,會與鄉親堅定站在一起,守護這塊土地的安全與尊嚴,屏東要乾淨能源,不要政治風險;要永續發展,不要倒退決策!」

(延伸閱讀:《核管法》三讀通過 行政院:核三廠2號機無延役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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