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中央砍地方補助款 藍委吳宗憲告發政府「這2項罪名」

行政院日前拍板將刪減對各縣市今年度25%的「一般性補助款」,引發地方政府與在野立委強烈反彈。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更於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中,當場告發政府公務員涉嫌違法剋扣地方補助款,可能構成《刑法》第129條第2項「違法抑留剋扣罪」,以及《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1項1款之抑留剋扣罪。
吳宗憲臉書發文指出,依據憲法147條,中央本應謀求地方經濟發展,地方補助款乃憲法義務,竟還違反《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第3項「補助不得低於前一年度」的規定。
吳宗憲痛批,主計長陳淑姿曾任職於台南市政府主計處,想必非常清楚這些錢都是地方政府撐起教育、社福與基礎建設的基礎財源,是用來幫孩子吃營養午餐、改善校舍、補助弱勢津貼和做基礎建設的。這是地方的救命錢、育兒錢、教育錢,結果現在卻被民進黨政府「違法沒收」。
吳宗憲強調,這不是只有宜蘭的問題,而是全國22縣市人民的共同權益。補助款不是中央的賞賜,而是法律明定的義務。而「吾賴」政府竟然無視法定預算的約束,違法剋扣補助款,致使如此重大的公共利益損害,他也在此告發政府公務員涉瀆職罪,並要求檢察官、調查局、廉政署依法查辦。
除吳宗憲外,國民黨立委林沛祥亦質疑,中央一方面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另一方面卻自行刪除補助款,陷地方政府於不義。他批評行政院長卓榮泰「精神錯亂」,言行已不再代表政府,淪落為一個黨的發言人。
不過,民進黨籍基隆市議員童子瑋發文反批,這是因藍白多數的立院,訂出了十分不合理的法律,中央當然要捍衛自己的權利,不然怎麼維持施政,照顧老百姓的生活?他反嗆:「這個決議是你們立法委員的結論,林沛祥委員忘記了嗎?」
童子瑋說明,為什麼中央政府被迫要暫緩給各縣市的一般性補助款?就是因為立法院要求行政院必須自行刪減636億多元,如果沒有這筆「沒有目的理由的刪除」,行政院怎麼會覺得窒礙難行?怎麼會必須要地方縣市政府舉債分擔?
童子瑋進一步表示,然後現在很多藍營支持者跳出來說《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中央給予地方一般性補助款數額,不能低於去年的數字。」但真實的狀況是,這一條法規,是去年12月由藍白多數立法完成的新法,而且因為明顯違背《憲法》第70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所以行政院提出覆議案,也已經申請釋憲。(責任編輯:呂品逸)
(延伸閱讀:中央砍地方補助款25% 新北市府:毫無歲計剩餘可支應)
最新政治新聞
-
-
中科院「快奇專案」無人艇6月作戰測評 8月戰力展示
(27 分鐘前) -
遭爆欠債9年不還!劉畊宏澄清:非一毛未付
(33 分鐘前) -
公器私用背信侵佔 國民黨告發李俊俋
(34 分鐘前) -
老婦遭詐騙1日2度衝銀行 警無奈:怎麼又是妳?
(34 分鐘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