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共諜!行政院5長列首波特殊查核 國防部新增測謊儀

因應近期多起共諜案件引發社會關注,行政院加強國安防線,已完成修正《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預計於6月正式生效,未來查核將更頻繁、範圍更廣,首波針對行政院五長及其辦公室人員展開。
新版辦法配合《國安五法》修正,將重大國安犯罪類型列為特查項目之一。以往特殊查核,針對查核頻率,現行規定為任職前或是代理超過3個月才須查核,後續將改為任同一職務每滿3年應重新辦理特殊查核,但若因業務需要,可以縮短查核期。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5日)於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指出,修正內容主要是強化特殊查核的項目跟頻率,且考量政務人員負責國家重大政策的規劃執行,協助首長處理秘書跟機要業務的幕僚人員,平常可能也會處理到機敏資訊,這些職務本來不完全屬於《公務人員任用法》規範,因此這次納入範圍。
她說,首波查核對象將鎖定五長(包括正副院長、正副秘書長)及其辦公室成員。這些職位涉及政策核心與機要業務,資訊敏感性高,因此優先啟動查核。人事總處指出,若查核對象不屬於公務人員體系,將採自願書方式處理,目前已完成規劃,並將於新法生效後立即展開。
至於新版查核辦法何時生效,人事總處培訓考用處長李花書說,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4日發布後將在明天(6日)生效,特殊查核將於新法生效後啟動,至於相關時程,因後續還要送調查局辦理,仍須一點時間。
另外,國防部近期也修正《國軍人事資料查核運用作業規定》,新增初任、預劃從事及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人員送請保防單位查詢國籍與刑案紀錄的規定,而涉密人員的特殊查核作業,需填寫查核表且當面訪談,並新增視情況施予科學儀測(測謊儀)。
保防安全處長簡熒宏說明,對於極機密與絕對機密職務,除了填寫查核表,還將安排面訪,如有疑點,必要時會進行科學儀測(如測謊),確保人員忠誠與職務適任性。(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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