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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 上報

《道交條例》修法初審通過 酒駕肇事致死者終身禁考駕照

《道交條例》修法初審通過 酒駕肇事致死者終身禁考駕照

近年來酒駕肇事案件頻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20日)初審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針對特別酒駕肇事致人死亡吊銷駕照者,排除在可重新考照機會適用範圍,酒駕肇事吊銷駕照者,將是唯一終身不得考領駕照者。

民眾黨團提案,駕駛人發生重大違規肇事致人死傷,可終身不得考領駕照處分,但符合一定期限和規定,可重新考領駕照。有鑑於酒駕情況嚴重,對酒駕罰則雖然一再加重,但未有顯著改善,認為酒駕行為應排除在「終身不得考照、一定期限後可重新考照」規定外。

針對此事,交通部表示,根據大法官669號解釋,認為應該給犯錯的人機會,被吊銷駕照終身不得考照者,可以給予重新考照機會。因此2006年過後,對終身不得考照者,依照其情節在6年、8年、10年、12年等期限內沒有重大違規者,可領取效期一年駕照,沒有記點處分者,才可換發至75歲有效駕照。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7條,針對特別酒駕肇事致人死亡吊銷駕照者,排除在可重新考照機會適用範圍,酒駕肇事吊銷駕照者,將是唯一終身不得考領駕照者。

對於汽機車無照駕駛案件,經交通委員會討論後,初審通過該條例第21條,機車駕駛罰鍰調整至1.8萬至3.6萬元,汽車駕駛罰3.6萬至6萬元罰鍰,且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

此外,現行併排停車定額罰2400元,也將調整至1800元到3000元;行人闖平交道罰鍰將從2400元提高至4800元;另新增行人不讓救護車,將罰500元罰鍰。(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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