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走讀」釀8警受傷列被告 蔣萬安:以人權的角度可理解上街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日前號召支持者進行「走讀」活動,但集會未經合法申請,遭警方阻攔爆發衝突,黃國昌更一度用手勒警,事件造成8名警員受傷,其中1名女警昏厥送醫。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今(2日)表示,警察同仁的職責是依法執行勤務,但從人權角度來看,自己可以理解民眾黨支持者為何走上街頭。北檢今早證實已分案偵辦,將黃國昌列為被告,不排除近期傳喚他到案說明。
民眾黨在活動當天未申請到路權,卻堅持舉辦「司法改革、公民走讀」活動,和警方爆發多次推擠衝突,釀8名警員受傷。對此,內政部表示相關行為涉及妨害公務罪、強制罪、《集會遊行法》等犯行,將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警察局長李西河也表示會報請北檢指揮偵辦。
不過,蔣萬安昨天被問到是否要譴責民眾黨時卻不發一語,遭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痛批「要裝聾作啞多久?」蔣萬安今早受訪時表示,此事有職權角度也有人權角度,警察局同仁的職責是依法執行勤務,警方已經多次說明該場地是禁制區,因此依法予以駁回。
「但這件事的根源是因為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羈押超過1年,很難讓人不去想像是不是押人取供?用這種手段去對付1個曾經參選總統的黨主席,在任何民主國家都難以想像。」蔣萬安說,從人權角度來看,自己可以理解民眾黨支持者為何走上街頭,也支持民眾黨呼籲各界保護柯文哲的人權。
針對這起事件,警政署事後嚴正聲明,這次的活動未依規定申請,且部分民眾無視警方因違法集會遊行舉牌警告、命令解散及制止命令,還鼓動群眾、推擠警員及攀越警方架設阻材,造成警員受傷、阻材損壞,除嚴正譴責外,全力支持並要求北市警局對當天脫序違法及妨害公務等違法行為依法嚴辦。
台北地檢署指出,中正一分局昨向北檢檢察官報指揮,目前已依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罪分他字案偵辦,並將黃國昌列為被告,不排除近日就會傳喚偵訊,以釐清案情,至於其他民眾黨立委或成員是否也會遭列被告,警方目前仍在蒐證釐清中,待彙整後一併交由檢察官偵辦。(責任編輯: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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