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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 考試院

落實友善職場強化性平意識 公務人員性平保障事件分析

考試院今(11)日召開第14屆第37次會議,保訓會以「近3年審理公務人員性別平等保障事件情形」為題進行業務報告,說明112年性平三法修法後,公務人員因不服所屬行政機關或公立學校處理性騷擾事件的結果,向保訓會提起救濟案件的統計與分析。



保訓會主任委員蔡秀涓表示,公務人員於職場涉及性騷擾情事,依涉及對象及場域不同,分別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或「性別平等教育法」處理。行政機關知悉有性騷擾情事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中斷性騷擾行為持續發生的可能性,保護被害人安全。



蔡秀涓說明,近3年審議決定之性平事件,行政機關因處理性騷擾事件常見的瑕疵,而被撤銷另為適法之處分態樣,主要有性騷擾申訴法規適用錯誤、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調查小組)組成或決議過程不合法,及機關未善盡調查義務等。



蔡秀涓進一步指出,保訓會透過辦理保障業務宣導輔導活動,協助行政機關正確處理公務人員性騷擾事件。又配合112年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權勢性騷擾類型,保訓會已在高階文官培訓及法定訓練,增設相關性別主流化之課程,以提升各層級公務人員性別意識,達到強化前端預防,以利後端友善工作環境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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