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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 考試院

115年起移民特考刪除身高限制、三等考試新增資訊組、調整各等別應試專業科目、放寬英語檢定採認年限為5年 並增加採認培力英檢

考試院院會今(27)日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1條及第3條附表一、第5條附表二修正草案,刪除本考試身高限制,三等考試新增資訊組,調整二等考試專業科目內涵及範圍,三等及四等考試均減列專業科目數1科;應考資格之英語檢定測驗成績採認年限放寬至5年,並增列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BESTEP)為英檢採認種類。本次修正自115年移民特考開始適用。



考試院指出,用人機關內政部經通盤檢視工作所需職能,審酌身高非執行勤務之關鍵因素,相關工作職能需求尚可透過其他方式強化補足或篩汰不適任人員,爰刪除本考試體格檢查身高限制。



考試院說明,又用人機關考量移民行政業務性質龐雜特殊,近年犯罪型態與手法隨科技發展越趨複雜化及多樣化,為因應實際勤業務及科技犯罪趨勢需要,建議於本考試三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下分設組別取才,包括由現行移民行政類科改置之「一般組」及新增「資訊組」,並通盤檢視調整各等別、類科應試專業科目設計及內涵,其中二等考試配合核心職能需要,調整專業科目內涵及範圍,維持列考4科;三等、四等考試經調整後,專業科目數則均減少1科,分別列考4科及3科。



考試院表示,為減輕應考人負擔,二等及三等考試應考資格之英語檢定測驗成績採認年限,由現行報名期間前3年內修正為報名期間前5年內;另英檢測驗種類增列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由現行8種英檢測驗增加為9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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