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
23°
( 23° / 23° )
氣象
2023-05-04 | 金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2年5月4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2年5月5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無。

貳、處凱勝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2年5月4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凱勝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凱勝公司)負責人陳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及第2項、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凱勝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及第2項、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於111會計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公告並申報111年度財務報告。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凱勝公司前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林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91

參、處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2年5月4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開公司)負責人邱OO。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及第2項、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台開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及第2項、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公告申報111年度財務報告,及本會112年3月7日金管證審字第11203809361號函所訂期限補行公告申報110年度、111年第1季及111年第2季財務報告,經本會處以罰鍰,並數次限期補行公告申報,惟屆期仍未辦理。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對台開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處罰鍰新臺幣72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廖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46

肆、有關「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之「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基本資料表」、「律師法律意見書及檢查表」及「外國發行人申報案件檢查表」之令。(金管證發字第1120381326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張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47

伍、有關「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基本資料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法律事項檢查表」、「發行人辦理總括申報追補發行新股承銷商案件檢查表」、「發行普通公司債對外公開銷售承銷商案件檢查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檢查表」及「募集設立法律事項檢查表」之令。(金管證發字第11203813261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張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47

最新政府消息新聞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