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
24°
( 26° / 21° )
氣象
2023-06-13 | 金管會

金管會已於今日修正發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受理民眾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

為鼓勵民眾勇於檢舉金融違法案件,提高檢舉揭弊誘因,金管會修正受理民眾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檢舉獎金核發標準(修正規定第5點)

(一)為鼓勵民眾勇於檢舉違失情節重大之金融違法案件,提高檢舉重大金融違法案件之獎金,分別由現行新臺幣(下同)400萬元及200萬元,提高為500萬元及250萬元。

(二)為提高檢舉誘因及配合本會實際裁罰態樣等,增列「命金融服務業調降其委任或僱用人員薪酬」、「撤銷或廢止營業許可」、「限制投資或資金運用範圍」等行政處分態樣為獎金核發標準,並酌修部分行政處分態樣之文字。

(三)為合理配置檢舉獎金資源,於提高重大金融違法案件最高獎金額度之同時,參考我國其他行政機關作法,增列同一年度檢舉違失情節輕微之金融違法案件核發獎金累計上限為200萬元之規定。

二、考量檢舉人檢舉時若能提供其他足資辨別被檢舉人身分之資料,併提供可證明被檢舉人涉及違法之具體事證及資料,仍有助本會早日發覺金融違法案件。故為增加民眾檢舉金融違法案件之意願,參採其他行政機關檢舉獎勵規範體例,修正檢舉時應提供被檢舉人資料之內容 (修正規定第9點)

金管會表示,此次修正將有助於提升檢舉揭弊誘因,增加民眾檢舉意願,有效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今日已發布該修正規定,並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該規定之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

聯絡單位:檢查局檢查制度組

聯絡電話:02-8968-0522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最新政府消息新聞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