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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2 | 金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2年8月2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2年8月4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違反證券管理法令處分案

一、處分時間:112年8月2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基富通證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5款及行為時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112年2月17日、20日及21日對基富通證券進行資訊作業查核,發現該公司辦理資訊安全風險評鑑作業、資產分類與控制作業、網路安全管理、電腦系統及作業安全管理、資訊存取控管、系統開發及維護以及新興科技應用等作業有缺失情事,顯示基富通證券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規定。

五、處分結果:依行為時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處基富通證券新臺幣72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66條第5款規定,命令基富通證券於本案相關資安缺失完成改善前,自有資本適足比率之作業風險約當金額應增加計提0.5倍。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翁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12

參、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受僱人違反證券管理法令處分案

一、處分時間:112年8月2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南永昌證券)及經理人楊○○。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56條及行為時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2項第9款及第3項、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第37條第22款、第4條第1項第4款及第2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12月29日對華南永昌證券鶯歌分公司進行查核,發現該分公司經理人楊○○與客戶有借貸款項及以手機受理客戶委託買賣且未同步錄音,受處分人查核發現上開違規行為,未於知悉或事實發生之日起5個營業日內申報本會及華南永昌證券有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等違規情事。

五、處分結果:依行為時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處華南永昌證券新臺幣24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56條規定,命令華南永昌證券停止該公司經理人楊○○1月業務之執行。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翁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12

肆、處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罰鍰新臺幣72萬元

一、處分時間:112年8月2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行為時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及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本會於111年8月間對受處分人進行一般業務檢查,發現下列缺失情事,顯示受處分人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規定:

(一)辦理可轉債資產交換業務,未確認客戶是否有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及規避法令規定客戶承作比例上限。

(二)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有價證券承銷作業,有未具體說明不同配售標準與比例之原因,及對未符合一定往來客戶條件之客戶仍予以配售情事。

(三)對涉及董事有利害關係案件,未以討論案方式提報董事會,且未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與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

(四)辦理顧問聘任作業未於契約載明報酬給付金額及計算方式等事宜,且未訂定顧問涉有利益衝突之作業程序。

(五)辦理客戶審查作業,因未完整考量客戶地域資訊,致影響客戶風險等級評估之正確性。

(六)辦理經紀客戶下單手續費折讓作業,有審核條件過度寬鬆情事。

(七)受處分人風險管理部對市場風險超逾限額之控管機制及作業程序有未確實執行情事。

五、依行為時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處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罰鍰新臺幣72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裴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42

伍、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台新靈活入息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開放式債券型「台新靈活入息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人民幣及南非幣計價發行,自112年8月2日申報生效。該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3億元整。

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3個月(含)後,整體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應在1年以上;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含)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 (含);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20% (含)。

「台新靈活入息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林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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