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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 | 金管會

持續精進投信事業基金(全委)經理人從事利益衝突交易之防範機制

考量投信事業募集大眾資金發行基金及受託客戶委託資產進行投資,應具備高度誠信經營之文化,以保障投資人權益,金管會對於投信人員交易之利益衝突防範措施,現行已採行事前預防、事後交易監控及遵法宣導等監管措施,為健全資產管理業發展,維持市場交易秩序,金管會今參酌各國監理制度,新增7項及精進6項利益衝突防範措施,以持續精進監管機制。相關重點如下:

一、 新增7項防範措施:

(一) 訂定投信事業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以完備業者內部控制制度。

(二) 提高公司罰鍰金額:研議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將投信投顧事業未建立及未落實執行內控,納入處以罰鍰之範圍,並提高相關罰鍰上限。

(三) 提高監理強度:將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下稱投信投顧公會)所訂投信人員交易買賣控管及資通訊設備管理之自律規範,提升至法令位階,明訂於主管機關之規定或相關令釋,並修正規定提升內部稽核主管職位,以強化投信事業稽核功能,有效發揮自律機制。

(四) 增訂基金經理人行為遵循指引,彙整基金經理人禁止或限制之行為規範,並納入自律規範。

(五) 強化運用科技管理資訊及通訊設備。

(六) 借重周邊單位協助查核投信事業內控內稽機制之完備及落實情形。

(七) 持續優化檢查機制查核不法,與證券周邊單位研商建立大數據監理平台,以提升監理效能。

二、 精進6項防範措施

(一) 強化與檢調單位合作,防範不法交易行為。

(二) 推動投信事業導入責任地圖制度,精進高階經理人問責制度。

(三) 認識及關懷員工(Know Your Employee),定期及不定期瞭解員工工作、家庭及財務狀況,對於有異常狀況之員工及時給予適當之關懷與協助。

(四) 深植道德操守意識,請投信投顧公會轉知業者定期舉辦利益衝突交易之宣導或教育訓練。

(五) 建置合理薪酬及獎懲制度。

(六) 建置專區宣導行為管理案例,定期彙整投信投顧人員常見缺失態樣、受金管會及司法機關處分情形,並蒐集最佳實務作法之相關案例,置於公會網站專區供從業人員參考。

上開措施已從公司、人員及主管機關等面向擬具強化措施,金管會將視執行之難易程度,分三階段推動,期能減少投信事業基金(全委)經理人從事利益衝突交易之行為,構建使投資人信賴之交易環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聯絡電話:(02)2774-742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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