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5 | 金管會
金管會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領牌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下稱微電車)之車主,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本保險)及領用牌照後,始得上路行駛,以免因未投保及領牌而受罰。
自111年11月30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將微電車納管及納保,微電車應投本保險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至於111年11月30日前已使用之微電車,則應於2年過渡期內完成投保及領牌。金管會提醒尚未投保及領牌之車主,過渡期間將於今(113)年11月29日到期,請儘速投保及領牌,以獲得保險保障及避免受罰,逾期未領用牌照行駛者,公路監理機關將處車主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民眾如需進一步了解投保事宜,可電洽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0800-221-783)瞭解或向辦理本保險之各產物保險公司洽詢,如對申領牌照有疑義,請洽交通部公路局所屬各地監理所、站諮詢,以維護自身權益。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069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自111年11月30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將微電車納管及納保,微電車應投本保險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至於111年11月30日前已使用之微電車,則應於2年過渡期內完成投保及領牌。金管會提醒尚未投保及領牌之車主,過渡期間將於今(113)年11月29日到期,請儘速投保及領牌,以獲得保險保障及避免受罰,逾期未領用牌照行駛者,公路監理機關將處車主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民眾如需進一步了解投保事宜,可電洽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0800-221-783)瞭解或向辦理本保險之各產物保險公司洽詢,如對申領牌照有疑義,請洽交通部公路局所屬各地監理所、站諮詢,以維護自身權益。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069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最新政府消息新聞
-
-
刑事警察局與南山人壽簽訂反詐騙MOU 跨界聯防 強化金融防護網
(49 分鐘前) -
921動員演練序幕 內政部辦理國際災防研討會 劉世芳:見證臺德搜救隊簽署合作備忘錄
(1 小時前) -
關渡自然藝術季暨賞鳥博覽會開幕 蔣萬安:打造自然藝術及生態教育品牌
(1 小時前) -
學輔經費使用研討會 龍華科大分享成果
(1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