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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 金管會

遭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或肇事逃逸之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如何申請保險理賠

在汽車交通事故中,肇事車輛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本保險),或是肇事駕駛人於事故發生後逃離現場,導致受害人或其家屬無從得知加害人,致不知道如何請求賠償以保障其應有權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強保法)已明文規定相關保障機制,如民眾因汽車交通事故導致傷亡,受害人或其遺屬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下稱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表示,強保法已明定汽車所有人均應投保本保險,以保障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或其遺屬之權益;另針對因肇事車輛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或肇事逃逸所致之受害人傷亡,亦已成立特別補償基金,使汽車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或其遺屬得向該基金請求補償,以獲得基本保障,而特別補償基金於給付補償金額後,則會依據強保法第42條第2項規定,以補償金額為限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向肇事者追償,以維護公平正義。

金管會提醒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在申請補償時,備齊相關證明文件至關重要。民眾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處理,並取得「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於事故發生7日後,可向警察機關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照片等資料;事故發生30日後,可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受害人或其遺屬於申請補償時,尚須檢具身分證明文件、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用收據或死亡證明書等相關文件。為利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順利申請本保險給付或補償,特別補償基金亦印製「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金/補償金申請須知」,請交通警察於汽車交通事故現場提供給受害人,以維護受害人權益,協助民眾瞭解其權益並順利申請補償。

若民眾對補償申請流程仍有疑問,可撥打特別補償基金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565-678洽詢,或至該基金官方網站查詢相關資訊。各家產物保險公司也可提供相關諮詢與協助。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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