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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1 | 公平會

引進或實施境外傳銷事業前,記得先向公平會報備!否則當心挨罰!

民眾如果透過網路或其他管道加入未經報備之境外多層次傳銷組織,因該組織設立於境外,甚至未簽有參加契約,若發生爭議將求償無門,故加入多層次傳銷組織前,應先查明其是否向公平會報備,以維護權益!
公平會表示,中國大陸康美時代(廣東)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康美時代公司)未向公平會報備實施多層次傳銷,該公司為銷售「康美時代赫茲超能儀」商品,其制度於成為會員後依其業績另設經銷商制度,所設計獎金種類計有層碰、量碰、管理獎金等,該獎金制度具有多層級抽佣關係及團隊計酬特徵,符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3條所稱之多層次傳銷。
經公平會調查,簡君為康美時代公司傳銷商,其自承於110年5月至111年9月於臺灣引進並推廣介紹康美時代公司之「愛心細胞活力水」制度之獎金制度、商品等資訊,招募他人購買及推廣上述商品並成為該公司傳銷商,惟未於開始實施前向本會報備,核已違反同法第6條第1項規定。公平會於6月21日第1654次委員會議通過,處簡君新臺幣12萬元罰鍰。
公平會再次提醒傳銷商於加入多層次傳銷組織前,可至該會網站(https://www.ftc.gov.tw/fair/report/report_search.aspx)查詢是否已報備,也再次叮嚀民眾如果引進或實施境外傳銷事業之傳銷計畫或組織,應事先向公平會報備,以免觸法!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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