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1 | 自立晚報
房屋稅新制開徵 南投稅務局:自住用房屋申請期限6/2
【記者林玉芬南投報導】114年期房屋稅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鑒於房屋稅新制實施首年,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財政部宣布放寬今年期房屋稅自住用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由今年3月24日延長至6月2日,請民眾把握延長期限盡快完成戶籍設立及申報。
縣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2.0新制最大變革為自住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要件,為減少徵納爭議並落實自住輕稅政策目標,特將今年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期限放寬至6月2日,與房屋稅繳納期限截止日相同。
稅務局表示,民眾若要節稅,自住房屋除要符合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外,尚要具備本人及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就可以適用1.2%優惠稅率;如果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只有1戶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設立戶籍後可享受更優惠的1%稅率。
稅務局指出,114年期房屋稅單已全數寄出,民眾接到稅單後請先行核對稅單上記載內容,包括身分證字號、姓名、房屋課稅座落及適用稅率是否正確,如發現有記載錯誤的情形,請先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更正。如未收到稅單,或者不慎遺失,可就近向房屋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財政課,或稅務局南投總局及所屬埔里、竹山分局申請補發,並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
縣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2.0新制最大變革為自住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要件,為減少徵納爭議並落實自住輕稅政策目標,特將今年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期限放寬至6月2日,與房屋稅繳納期限截止日相同。
稅務局表示,民眾若要節稅,自住房屋除要符合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外,尚要具備本人及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就可以適用1.2%優惠稅率;如果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只有1戶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設立戶籍後可享受更優惠的1%稅率。
稅務局指出,114年期房屋稅單已全數寄出,民眾接到稅單後請先行核對稅單上記載內容,包括身分證字號、姓名、房屋課稅座落及適用稅率是否正確,如發現有記載錯誤的情形,請先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更正。如未收到稅單,或者不慎遺失,可就近向房屋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財政課,或稅務局南投總局及所屬埔里、竹山分局申請補發,並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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