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31 | 高雄市政府
高雄市湖內區公所溜冰場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招租廠商
一、依據:高雄市市有不動產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計畫及高雄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43條。
二、目的:使本區公所經管公有建物充份利用樓頂面積設置太陽光電,以推展本市太陽光電達標計畫。
三、執行單位:高雄市湖內區公所。
四、預計設置地點:高雄市湖內區明宗段417、418地號。
廠商應自行赴現場勘察,瞭解租賃標的之現況,詳閱本公告及相關附件,完整評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可行性及相關作業程序、審查時間,並詳細評估不可抗力因素及風險。
五、廠商資格: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
六、檢附資料: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最新資料代之。
七、收件期限:中華民國111年6月20日17時止或親自送本所經建課(高雄市湖內區中賢里中正路二段77號1樓)
八、招租廠商以招租系統設置容量(kWp)x售電回饋百分比(%)之值最高為第1順位廠商議定後續契約,該值2筆以上有效值相同者,公開抽籤定之,招租系統設置不可低於90 kWp;售電回饋百分比不低於10%
九、餘詳於契賃契約範本及相關附件等文件,本案如有未盡事項,本所保留取消或修正之權利。
附件1-契約範例高雄市公有房舍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租賃契約(屋頂型).pdf附件2-高雄市湖內區公所溜冰場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售電回饋條件.pdf附件3-廠商報價單.pdf
最新政府消息新聞
-
-
環島祈福重返台北 行動佛殿第 165站駐錫淡水
(3 小時前) -
屏縣最後一處原家中心建置完成 滿州鄉族人歡喜揭牌
(6 小時前) -
澎湖島帆船賽開幕 賴峰偉期許澎湖成為全球風帆船運動重鎮
(7 小時前) -
「疫」起捐熱血 烏日警方響應國際反毒日
(7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