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辦「大寮區潮寮里潮平路打通工程」公聽會(第1場)會議紀錄
一、會議時間:111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時00分
二、會議地點:大寮區潮寮活動中心(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華中南路200號)
三、主持人:
四、記錄:裴章銘
五、出席單位及人員:
高雄市議員黃天煌服務處:
高雄市議員韓賜村服務處:
高雄市議員邱于軒服務處:
高雄市議員王耀裕服務處: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高雄市大寮區公所: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辦公處:
六、出席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如所有權人簽到簿)
七、興辦事業概況:詳現場需用土地清冊及範圍圖。
八、興辦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與合理性及合法性:
(一)興辦事業計畫之公益性:
本計畫係位於高雄市大寮區潮平路,潮平路於華中南路341巷以北為既成道路約7~8公尺,往北
接潮和路;華中南路341巷以北約40公尺尚未打通,再往南既有道路約7公尺,與華中南路373
巷相接。本次打通潮平路段都市計畫道路寬10公尺,長度約40公尺,可望改善鄰近區域交通路
網系統,提升鄰近地區土地使用價值。
1.社會因素:
(1)徵收所影響人口之多寡、年齡結構:本市大寮區潮寮里,里內人口數約為3,267人,其年
齡結構分佈為0歲~97歲;而本案徵收範圍內涉及土地所有權人約計14人,徵收範圍目前
使用情形為空地及果園,範圍內無人口設籍,對於人口居住及導致人口遷出問題甚小,計
畫完成後可提升當地地區道路聯外通行能力,及救災搶險功能,保障當地居住安全,故並
不影響既有聚落居住生活空間。
(2)徵收計畫對周圍社會現況之影響:本計畫道路為大寮區潮寮里潮平路打通工程,將潮平
路未開闢段道路打通後,連接成功到北側之潮和路,往南由華中南路373巷與聯外之華
中南路連接,可便利當地居民進出,縮短行車時間,以提高本計畫周邊道路之交通可及
性與服務功能。
(3)周圍社會現況、弱勢族群生活型態:本案屬都市計畫道路,計畫完成後可望改善鄰近區域
交通路網系統,提升鄰近地區土地使用價值,並提供足夠的夜間照明、美化周遭環境等效
益,且有助於該地區周遭生活品質之改善。
(4)健康風險之影響程度:道路公共工程之興建及環境營造有助於生命財產保護及環境改善。
2.經濟因素:
(1)徵收計畫對稅收影響:提升地區聯外運輸功能:本工程道路毗臨住宅區,道路開闢後可提
高相關土地、房屋經濟產值,進而增加地方稅收。
(2)農林漁牧產業鏈:本工程無徵收ㄧ般農業區農牧、林業及養殖用地,對農林漁牧產業鏈無
影響。
(3)均衡地區之發展:強化聯外運輸功能及生活圈之聯繫,均衡地方之發展。
(4)徵收計畫對糧食安全影響:本工程週邊及工程範圍並無糧食生產農地,故尚無糧食安全問
題。
(5)徵收費用、各級政府配合興辦公共設施與政府財務支出及負擔情形:本府本於權責辦理本
道路工程,本道路工程經費來源為本府開闢工程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6)增減就業或轉業人口:本案開闢完成後可提升當地居住安全性及便利周邊路網串聯,進而
促進當地產業發展,有利增加就業人口。
(7)徵收計畫對土地利用完整性影響:本工程已完成整體規劃,徵收土地係做道路使用,可提
升交通運輸使用量,有利整體土地利用。
3.文化及生態因素:
(1)城鄉自然風貌:本計畫道路打通工程開發量體較小,對城鄉自然風貌不足以有重大影響。
(2)文化古蹟:本計畫範圍內未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告之古蹟、遺址或歷史建築,若於開發
階段,挖掘發現古文物,亦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等相關法令辦理。
(3)生活條件或模式發生改變:不影響原有通行方式,對提升生活品質及便利性有正面效益,
故不致導致生活條件或模式發生改變。
(4)對該地區生態環境、周邊居民或社會整體影響:無發現特殊動、植物及重要保育類物種,
對自然景觀之改變影響甚微,並不屬環評要件區域。惟為減少對周邊生態環境之衝擊,將
減少不必要之開挖。
(5)對周邊居民或社會整體之影響:道路拓寬促進地區發展,可達到整體土地使用分區之易達
性,同時有效提升便利性,對整體社會有正面之影響,以長期而言不但可改善該地區周邊
居民生活與社會整體之發展外,亦可創造安全又多元之生態環境。
4.永續發展因素:
(1)國家永續發展政策:本道路打通工程完成後,可健全當地交通路網系統,並使用路人行走
更加安全,以使本案地區整體開發更為順利,可使民眾通行至周邊社區及公共建設等更便
利,以塑造地方優質生活環境,帶動地方經濟發展,以及人性化永續發展的生活空間。
(2)永續指標:便利的交通路網可提升現有公共設施之使用機能,針對各土地使用分區亦提高
使用,可避免因交通不便所造成之社會遷徙及人口流失現象,對既有社會紋理保留與延續
有正面影響。建全區內交通路網,使交通運輸更加順暢,提升整體生活環境與經濟環境,
加速鄰近地區土地使用,增進濟發展,進而增加稅收,達成良性循環之永續經濟。
(3)國土計畫:強化居民了解都市計畫知識,俾利提升執行廣度,並建構雙向溝通的管道,降
低都市計畫執行上的爭議。
(4)提升整體都會區之使用效能即是一種透過有限資源達成維持既有生活品質之目的,規劃本
質符合永續工程之落實及推動。道路開闢後能增加交通運轉機能,保障居住安全及品質,
並縮短交通時距,進而落實節能減碳永續發展理念。
(二)興辦事業計畫之必要性:
本計畫道路打通後,便利該區之道路交通,提升安全、舒適與便捷之優質環境,促進舊市區整體
發展,帶動都市更新再造,增進整體運輸效益,本工程計畫有其興建之必要性。
(三)興辦事業計畫之適當與合理性:
此道路打通工程,係依都市計畫道路及相關設計法規辦理規劃,考量民眾權益損失最小,並專業
考量所需工程經費最小、爭議最小之原則。
(四)興辦事業計畫之合法性:
1、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辦理計畫公聽會。
2、本計畫屬都市計畫道路,評估應以取得土地所有權為主,另地上物拆遷補償將依「高雄市舉
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及救濟自治條例」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依前述規定徵收之土地,具備
合法性。
九、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及對其意見之回應與處理情形:
(一) 王耀裕議員:
意見:本件大寮區潮平路打通工程係因路口狹小,消防車難以進入,為考慮附近住戶居住安
全,自108年爭取,今年 (111年)經議會同意開闢,請新工處保障地主權益,以最優惠
的市價辦理土地補償。
回應:謝謝議員的建議,有關本處辦理道路用地價購部分,價格皆委由不動產估價師本專業評
估合理市價與民眾價購土地,維護民眾權益。
(二)林國周:
意見:請問若同意土地價購,是否會影響本人農保權益?
回應:經查若投保農保本人年齡65歲以上,投保年資超過15年即不受影響。
(三)陳茂典:
意見:本社區路口太小,大型車難進入,考量社區安全,消防車無法進入,希望打通道路。
回應:本案工程相關費用已編列約一千餘萬元,現正辦理設計中,潮平路打通後可望改善鄰近
區域交通路網系統,提升鄰近地區土地使用價值。
(四)許英貴:
意見:攸關生命安全,祈望儘速開擴道路(消防車無法順利進入)。
回應:本案工程相關費用已編列約一千餘萬元,現正辦理設計中,潮平路打通後可望改善鄰近
區域交通路網系統,提升鄰近地區土地使用價值。
十、結論:感謝各位與會人員參加本次公聽會,本工程將依規定召開第2次公聽會,屆時歡迎各位鄉親
撥冗指教。
十一、散會:上午10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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