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5 | 高雄市政府
機器設備不得為欠稅之擔保品
近來有公司負責人來電詢問,公司欠繳稅捐又不想名下財產被稅捐稽徵機關禁止處分,可否以該公司所有機器設備作為欠稅之擔保品?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基於機器設備變價、保管及價值之估算等,實務作業上有所困難,故機器設備尚不得作為欠稅之擔保品。
該處進一步說明,民眾提供相當於欠繳應納稅捐之財產作為擔保品之種類包括:黃金、經中央銀行掛牌之外幣、上市或上櫃之有價證券、政府發行經規定可十足提供公務擔保之公債、銀行存款單摺、易於變價無產權糾紛且能足額清償之土地或已辦妥建物所有權登記之房屋,及其他經財政部核准,易於變價及保管,且無產權糾紛之財產等資產。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最新政府消息新聞
-
113年9月11日辦理「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小港林園線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建設案RL1站至RL3站用地取得公聽會(第三場)會議紀錄暨公告
(54 分鐘前) -
高市經發局雙軸轉型交流會 加速減碳供需方合作
(1 小時前) -
加速都更決心 桃園住都中心可望明年第1季掛牌成立
(1 小時前) -
「坡地金育獎」勇奪三獎肯定 中市坡地管理榮獲六都第一
(1 小時前) -
113年8月工業生產統計
(1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