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5 | 法務部
刑事訴訟法係司法院主管法規,科技偵查法制化過程中,本部均戮力推動行政院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專法。
專法版本並未有辯護人獨立抗告權之規定,而係準用刑事訴訟法第四編抗告之規定。其後因科技偵查相關條款有應訂入刑事訴訟法或專法訂立之爭議,司法院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對案時,曾與本部討論,本部就草案內救濟條文賦予辯護人獨立抗告權提出疑義,並建議依專法版本敘明救濟規定,但未獲司法院採納。
刑事訴訟法或專法爭議,直至立法院會期最後一日,即立法三讀前夕,仍有激烈討論,草案於救濟以外之條文,亦尚有其他提案之不同意見,本部為科技偵查法制化之順利立法,就司法院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章之救濟條文,於立法過程中即表尊重。
就劍青檢改今日聲明有關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章,辯護人獨立抗告權之說明
有關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章第153條之10賦予辯護人獨立抗告權之規定,茲就修法過程說明如下:
最新政府消息新聞
-
-
道家人文協會邀弱勢家庭 體驗親子「童」樂「玩」市集
(3 小時前) -
桃園緊急救護「金」厲害 連續3年蟬聯全國救護團體金質獎
(3 小時前) -
幫助花蓮地震災民重建家園 獅子會300B 3區積極響應
(3 小時前) -
國際標準室內自由車館 江啟臣爭取落腳台中清水
(3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