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團竟有「御用」銀行? 張其祿:金管會應對累犯銀行、炒房集團重罰
【民眾網曹景旭綜合報導】
金管會9日公布不動產專案金檢結果,在2020年及2021年兩次金檢中,發現兩家炒房團、三個房貸融資案皆與同一家民營銀行往來;而第二波不動產專案金檢中,查獲2個炒房團共計24戶、貸款1.45億元,竟然是跟上次被查獲的炒房團向同一家中型民營銀行申辦,甚至有銀行的行員到炒房集團舉辦不動產投資講座或說明會場所進行簽約對保情形。涉案銀行在這些案件中明顯有樣態疏失(如銀行核貸若過度寬鬆、放款弊端)及直接介入炒房行為(如到炒房團講座現場做簽約對保、貸給財力不足的投資客),違反中央銀行選擇性信用管制及金管會規定,涉嫌成為炒房集團幫兇。金管會檢查局已表示將約談銀行,後續將移送央行及金管會依法開罰。
為此,民眾黨立法委員張其祿表示,儘管央行已經祭出4波打炒房管制,也即將祭出第5波,但因為資金氾濫、利率低檔,房市在疫情中反而成為獲利工具,惡性炒房者仍然囂張;更嚴重的是,部分銀行可能早已成為炒房共犯,因此金管會有必要加強查處力道及次數。根據媒體揭露實價登錄統計,近年來全台各都會區住宅單價在每坪20萬以下的占比快速降低,五年來,高房價的台北地區1字頭房價已相當稀有,台北市、新北市分別占約3%以下、15%以下,台北以外地區房價漲勢未歇,炒房亂象未減,市井小民買不起房情形更嚴重。
張其祿指出,已多次在記者會、質詢中向金管會示警,我國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購置住宅貸款及建築貸款佔銀行比率「銀行不動產貸款集中度」高達37.1%,幾近歷史高點,已升高金融系統曝險程度,可能成為泡沫經濟未爆彈。而此次金管會已是第二次金融檢查,仍爆發銀行被查獲有行員到炒房集團舉辦不動產投資講座或說明會場所進行簽約對保情形,業者明顯有內控缺失,金管會理當對於二次被查獲缺失及違法銀行依《銀行法》第129條第七項處最高新臺幣五千萬元重罰,對累犯情節嚴重者甚至應考量撤照;政府也須對於炒房集團,依《公平交易法》第25條及42條對「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祭出最高五千萬元重罰。
最後,張其祿要求政府及金管會正視金融體系管制對抑制房價惡性炒作之連動,強化不動產授信業務專案金融檢查,對於炒房集團惡行及銀行連續淪為炒房集團幫兇情形,必須祭出重罰、甚至對業者撤照,以抑止國內金融體系亂象、打擊炒房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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