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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 今日新聞

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 高市府強制拆除違建

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 高市府強制拆除違建
因住戶未能配合自行退縮,經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確認該住戶屋後有違建事實,依法開立違章建築處分書,並於13日起執行屋後違建拆除作業。(圖/高市府水利局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 近年來高市府大力推動污水下水道強制接管政策,日前水利局辦理高雄市鳳山區中山東路355巷宣導強制拆除後巷違建作業程序,仍有住戶未能配合自行退縮,嚴重影響他人權益及環境衛生改善,經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確認該住戶屋後有違建事實,於113年12月13日依法開立違章建築處分書,並於114年2月13日起執行屋後違建拆除作業。


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 高市府強制拆除違建
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確認該住戶屋後有違建事實,依法開立違章建築處分書後執行屋後違建拆除作業。(圖/高市府水利局提供)

水利局指出,依下水道法第20條規定,用戶排水設備之管理、維護,應由下水道用戶自行負責,且用戶應於下水道公告開始使用之日起6個月內與下水道完成連接使用。現政府為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於執行過程中常遭遇許多老舊建物因增建加蓋,造成屋後溝長年髒亂、惡臭且蚊蠅孳生,提高登革熱發生之風險,並影響污水用戶接管代辦施工。

水利局表示,截至114年1月全市接管率已達50.85%,用戶接管率是城市進步的指標之一,為提升用戶接管率,改善後巷髒亂之環境、降低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及提供市民享有優良之居家環境,高市府為鼓勵民眾自行拆除後巷違建,減少市府執行公權力拆除違章建築,期許用戶接管工程可順利推展,逐步改善後巷藏污納垢之髒亂環境及市容觀瞻,以提升居家生活環境衛生、改善河川污染及減少水媒傳染疾病發生之問題,期使民眾可擁有更好的生活品質。

現政府免費協助補助代辦用戶排水設備,補助之條件為希望住戶自行配合拆除並提供「施工維護空間」-單側排水至少需75公分,雙側排水至少需80公分,高度以有樑柱支撐無安全疑慮為原則。請民眾如接獲代辦用戶排水設備說明會之開會通知,請踴躍參與並於了解自身之權利及義務。

自行配合淨空側(後)巷空間,以免遭查報列為違建優先拆除對象;未接管戶倘經市政府依法公告為下水道可使用地區,六個月內不與下水道聯接使用者,將得處1萬至10萬元間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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