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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 今日新聞

小規模商家依法免商登 議員:入商圈卻無門

小規模商家依法免商登 議員:入商圈卻無門
議員林祈烽呼籲,市府儘速檢討修法,賦予小規模營業人合理的發起權,真正落實基層經濟的參與。(圖/柳榮俊攝2025.4.24)

[NOWnews今日新聞] 近年來,台中市實體商家的買氣明顯下滑,面對外送平台的迅速普及,許多基層店家坦言業績受到嚴重衝擊。市議員林祈烽與施志昌日前接獲多起基層小規模營業人的陳情指出,雖已依規合法辦理稅籍登記,卻因不具公司行號資格,無法成為商圈籌組發起人,甚至因此在申請過程中遭房東要求提供權狀,最後被迫終止租約。

林祈烽今在市議會財政經濟業務質詢中直言,市府每年編列數億元預算舉辦購物節、鍋烤節及發放物調券,然而對商圈的資源挹注卻多年未見改善,相關籌組規範更形同「十年如一日」,門檻僵化,無助於基層店家的組織與發展。他呼籲市府儘速檢討修法,賦予小規模營業人合理的發起權,真正落實基層經濟的參與機會。

林祈烽指出,現行「臺中市商店街區管理輔導自治條例」規定,商圈發起人須過半為公司行號或具商業登記資格,排除依「商業登記法」第5條可免辦登記、但具稅籍登記的小規模營業人,等同剝奪他們作為發起人的權利,形同制度性歧視。他強調,這些業者雖未辦理商業登記,但依法納稅、實際營業,卻只能以「住戶」身分參與,形同被排除在商圈發展之外。

他也批評市府對商圈行銷活動的預算嚴重不足,指出過去兩年僅編列450萬元補助全市23個商圈,平均每個商圈每年不到20萬元,與動輒上億元的購物節、鍋烤節等大型活動形成鮮明對比。他質疑市府的政策如同「撒幣式煙火」,難以真正促進商圈健全發展。

經發局長張峯源回應,將會主動與中央現行法規進行確認,請再給兩到三個月的時間,確認可否放寬小規模營業人,得以實際營業的稅籍登記,成為公司行號的店家發起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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