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8 | 新北市政府
鰻苗禁漁期即將開始違者處3萬元以上至15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呼籲漁民勿以身試法
【新北市訊】為維護鰻魚資源永續,農業部頒布「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訂定鰻苗禁漁期為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止,新北市政府漁業處呼籲漁民應遵守規定,違規捕撈鰻苗者依漁業法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勿以身試法。
落實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有效保育鰻魚資源
鰻魚在魚苗期會在陸地河川成長,成熟後洄游至海洋中產卵,為降海洄游性魚種,而因技術瓶頸鰻魚尚無法進行人工繁殖,目前市面上除極少數野生鰻魚外,市場均為人工捕撈鰻魚苗之後再進行養殖育肥後供應市場所需,而鰻魚苗(俗稱鰻苗)多以漁船或是岸際人力於河口區捕撈,具有漁民口中的年終獎金及過年紅包的美稱,為維護鰻魚資源,新北漁業處輔導各區漁會應依「岸際捕撈鰻苗應注意事項」,定期向漁民宣導確實填報漁撈日誌,另外從事岸際捕撈者,需向作業當地區漁會辦理登記,以利掌握鰻苗資源利用狀況。
新北漁業處表示,農業部已公告每年11月1日至2月28日開放鰻苗捕撈,其餘時間為禁漁期,長達8個月的禁漁期即將開始(3月1日至10月31日),在此呼籲漁民遵守「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勿於禁捕期捕撈鰻苗,讓鰻苗得以溯河成長,維持資源永續利用,違反規定者,將依漁業法第65條第6款規定,核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落實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有效保育鰻魚資源
鰻魚在魚苗期會在陸地河川成長,成熟後洄游至海洋中產卵,為降海洄游性魚種,而因技術瓶頸鰻魚尚無法進行人工繁殖,目前市面上除極少數野生鰻魚外,市場均為人工捕撈鰻魚苗之後再進行養殖育肥後供應市場所需,而鰻魚苗(俗稱鰻苗)多以漁船或是岸際人力於河口區捕撈,具有漁民口中的年終獎金及過年紅包的美稱,為維護鰻魚資源,新北漁業處輔導各區漁會應依「岸際捕撈鰻苗應注意事項」,定期向漁民宣導確實填報漁撈日誌,另外從事岸際捕撈者,需向作業當地區漁會辦理登記,以利掌握鰻苗資源利用狀況。
新北漁業處表示,農業部已公告每年11月1日至2月28日開放鰻苗捕撈,其餘時間為禁漁期,長達8個月的禁漁期即將開始(3月1日至10月31日),在此呼籲漁民遵守「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勿於禁捕期捕撈鰻苗,讓鰻苗得以溯河成長,維持資源永續利用,違反規定者,將依漁業法第65條第6款規定,核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最新政府消息新聞
-
黃偉哲視察鹽水後壁災情 慰勉民眾、感謝救災人員辛勞
(45 分鐘前) -
中市府放棄興建大里聯合行政中心 議員李天生堅決反對標售該處機關用地
(49 分鐘前) -
響應新北好日子愛心大平台 淨土院基金會捐善款物資助弱勢
(50 分鐘前) -
竹市稅務盃籃球賽熱鬧登場 220隊籃球高手同場競技
(1 小時前) -
棒球美少女「LOLO」驚豔火球開場 臺北興富發棒球體驗營熱血揭序幕
(2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