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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 新北市政府

端午節連假來了!新北勞工局教您出勤工資怎麼算

【新北市訊】端午節是勞工朋友的法定休假日,雇主除了應依法給予勞工休假外,並照給工資,如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至於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端午節(或補假日)工作,則應加倍給付工資。

勞工局進一步說明,業者若與月薪制勞工約定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採行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因今年端午節5月31日(星期六)適逢休息日,按照日曆表就應要在5月30日(星期五)實施補假。倘若業者需勞工在補假日工作,因補假日性質已變為法定休假日,縱然當日勞工工時未超過8小時,皆應加給1日工資,但超過8小時的工作時數,則另按勞基法第24條規定加成計算加班費。此外,針對與勞工約定採排休或擇日補假的業者,應與勞工明確約定休(補)假日日期,避免衍生勞資爭議。

勞工局強調,事業單位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依法可處罰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籲請業者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觸法受罰。

撰稿人:勞動檢查處 郭婷毓 22523299分機313
資料詳洽:勞動檢查處 專門委員張享琦 22523299分機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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