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檢為強化勞動機構執行紀律與場域安全共識 召開社會督核會議

【創新聞記者 陳惲朋 /嘉義報導】嘉義地方檢察署蔡宗熙檢察長為強化勞動場域安全與管理合作共識,精進社會勞動執行品質,特於今(7)日主持召開「114年度第二次社會勞動機關(構)督核會議」,以持續優化制度,確保社會勞動執行之安全與成效。蔡檢察長親自一一頒發感謝狀,表揚各協力機關(構)夥伴的鼎力支持,促使業務順利推行。
檢處長蔡宗熙首先感謝各社會勞動機關(構)的協助,使社會勞動業務得以順利推展,他說,社會勞動制度可將短期自由刑受刑人轉化為具生產力之「勞動者」,兼具教化與復歸社會之效,亦可避免入監對家庭經濟與社會連結造成衝擊。蔡檢察長強調,機構應嚴格依規定落實管理,這不僅有助於培養勞動人未來的職場適應力,也確保執行安全。另外,各機構應持續完善安全教育與防護措施,若發現勞動人上工前有酒氣,應立即通報地檢署並禁止上工。
林怡君主任檢察官主持綜合座談,政風室蔡崇正主任進行廉政宣導時表示,機構在工作分配上應確保公平性,不得因性別產生差別待遇,並提醒各單位嚴守性別分際,防範性騷擾及不當關係,若發生相關案件,應積極處理、不得隱匿。
林宗材主任觀護人進行業務檢討與策進報告指出,機構應確實落實簽到退之監督,並即時通報違規情形,以利後續處置。社會勞動屬「刑罰執行」,應妥為規劃勞務內容,嚴禁以自治管理為名延長休息時間;同時,性騷擾事件應依《性騷擾防治法》及本署SOP雙軌並行,立即通報,共同建立防護機制。
嘉義地檢署為回應各機構對高風險個案的關切,會中宣布兩項決議:一、自源頭從嚴審核曾犯殺人、重傷害等暴力前科之高風險聲請人。二、對曾服社會勞動但情節重大、不履行而遭撤銷者,於受理階段即予駁回,以確保執行品質並節省行政資源。
會議最後,邀請新港鄉公所分享個案管理與勞務執行的實務經驗,促進機構間經驗交流與專業成長。嘉義地檢署將持續優化制度,確保社會勞動執行之安全與成效。

嘉義地方檢察署蔡宗熙檢察長為強化勞動場域安全與管理合作共識,召開社會勞動機關(構)督核會議。(圖/嘉義地檢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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