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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 | 台北市政府

第1271號市政統計週報

【提要】112年底臺北市依消防法應設消防安全設備場所計列管3.2萬家,消防設備檢查合格率為95.0%;112年全年臺北市政府辦理各類防災教育講習、宣導及參與人數均較111年明顯增加。

臺北市政府針對依法應設消防安全設備場所,落實消防安全查察工作,以保護民眾生命安全。依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統計,112年底臺北市依消防法應設消防安全設備場所計列管3.2萬家,112年全年計檢查4.6萬件次,檢查合格率為95.0%,分別較111年減少1.2萬件次(-21.0%)、增加0.9個百分點;同期檢查不符消防安全規定,要求限期改善2,248件次,經複查仍不符規定者,計開具舉發違反消防法案件通知者60件次、處以罰鍰者45件次及停業或停止使用處分者1件次;又上述對於檢查不符規定者實施複查計2,390件次,複查合格率為97.5%。

另為持續強化市民居安思危意識,提高防災知識及技能,臺北市政府積極推動防災教育宣導。依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統計,112年全年市府辦理各類防災教育宣導參與人數,計有社區、學校(含補習班)防災教育講習16.9萬人,公眾使用建築物員工消防組訓宣導15.4萬人、各級機關(構)、社會團體及公司行號申請防災教育講習10.5萬人、消防風水師家戶訪視宣導7.0萬人及參觀防災科學教育館4.8萬人,與111年比較,各類防災講習、宣導及參與人數均明顯增加,主因112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鬆綁,民眾參與防災教育意願增加所致。至同年臺北市火災發生次數,計1,268次,則較111年減少284次(-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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