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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 台北市政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 113年度清明祭祀食品抽驗結果

清明節即將到來,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連續假期前,為維護市民朋友及消費大眾食用應景食品之衛生安全,針對潤餅皮專賣店、知名商圈或廟宇周邊祭祀食品販售店、市場、超市及素食批發零售業等場所進行抽驗,共計抽驗49件產品,3件檢驗結果不符規定,不合格率為6.12%(詳如附件)。

臺北市衛生局說明,臺北市每年規劃清明祭祀食品抽驗專案,本次於清明節前至轄內潤餅皮專賣店、廟宇周邊食品販售店、市場、連鎖超市及批發零售業者等地點,抽驗49件應節食品,包含潤餅成品2件、潤餅皮4件及其餡料22件(如豆芽菜5件、花生粉10件、豆干絲7件等)、豆干8件、糕粿類食品5件、零食(鮮豔果凍)3件及色彩鮮豔祭祀食品5件,檢驗食品微生物、12項防腐劑、過氧化氫、二氧化硫、黃麴毒素、著色劑、規定外色素等,檢驗結果3件不合格者,其中2件豆類製品「豆干碎丁」及「豆干絲」檢出食品添加物防腐劑苯甲酸超標,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1件「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總黃麴毒素、黃麴毒素)超標,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規定。

臺北市衛生局針對不符規定之產品,已令轄內販售業者立即下架,其中2件經查來源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另有1件行政調查中,如經查違規屬實,製造業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並依同法第4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販售業者如無法提供確切來源,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1款處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苯甲酸」是常見防腐劑又稱「安息香酸」,添加至食品中可抑制微生物生長,延長食品保存期限,但過量食入苯甲酸會引起腹瀉、胃痛等身體不適症狀。衛生局呼籲業者,製造加工使用防腐劑應遵照「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遵守限量及使用範圍內容,才可避免發生食品添加物檢出超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之衛生標準。

「黃麴毒素」為誘發肝癌的主要毒素之一(致癌物質),具有極高熱安定性,需在極高溫(237~306°C)才可被消滅,民眾如有消費堅果類、米、麥、豆、五穀雜糧或其相關製品等,須注意產品儲存環境,避免潮濕發霉,包裝若有破損或色澤改變,不可購買,如產品已經發霉或過期,應立即丟棄。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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