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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 台北市政府

北市建立特教生嚴重情緒行為問題指引,引導師生共同建構危機預防及應變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業務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 官月蘭科長 0920-032-896

鍾采珍股長 0928-860-016

新聞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卓育欣督學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3年3月27日】

【主題:北市建立特教生嚴重情緒行為問題指引,引導師生共同建構危機預防及應變】

【臺北報導】臺北市特殊教育秉持以學生需求為中心,落實融合教育精神,並刻正訂定「特教生嚴重情緒行為問題處理指引」,以利校園團隊針對特教生融入普通班教學及各類緊急事件情形之處理,提供學生完善照顧。


為落實普特融合之精神,營造機會均等、平等、不受歧視、尊重差異及普特共融的優質教育環境,身心障礙學生就學安置事宜由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審議,並以適性原則均衡編入各班,不受常態編班相關規定限制。同時加強檢核本市各級具情緒行為問題的學生所需要的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內容,列為普通班級教師課務交接時之重點事項。具情緒行為問題特教生後續入班後將以個別化教育計畫為基礎,研擬於情緒升高狀態時,在不影響他人學習之情況下實施其他活動,倘已對課程造成影響,由輔導或特教人員陪同下轉換情境,同時保障其他學生學習權益。


當學校教師因故請假時,有關課務交接之內容,具體作法包含:

(一)教師辦理請假時,應完整交接課程進度及班級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支持策略、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二)加強普特橫向聯繫:特教業務承辦人應於學期初建立以班級為單位之具嚴重情緒行為問題之特教生檔案提供教學組,並以IEP為基礎,學期間依實際狀況更新,如教師遇緊急狀況需辦理請假,由學校協助課務派代時,教學組應提供班級檔案予代課教師。


為運用正向行為支持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的嚴重情緒行為,臺北市教育局將建立指引提供給學校團隊規劃及決策,減少在事件發生時的摸索與嘗試錯誤的時間,由校園全體人員共同建構身心障礙學生危機預防及應變。也可藉由特教老師參與全校性集會(如:校務會議)、例行集會(如:導師會議)或學科/領域研究會等時,適時提供可行之建議與說明,讓普通班教師及早瞭解學生障礙特質及應對策略,達到當特殊教育學生的嚴重情緒行為爆發時,啟動各項危機應變措施,進行預防性通報,相關人員即時到場協助,穩定現場狀態避免危機升級,確保師生安全,適時提供正向緩和之策略,逐步緩和高張情緒,讓學生獲得安全感,並鼓勵於事發後能重新回歸群體。


另自113學年度起,將逐年調降國中小身心障礙類分散式資源班師生比至1:8及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師生比至1:4為目標;調降高中分散式資源班師生比,達1:20者,優先增班;為提升普通教師及特教教師教學、輔導、行政與跨領域合作之專業能力,落實普通教師每年參加特殊教育類研習至少6小時,以及強化辦理普特融合教師專業發展社群,112學年度計有國小10校、國中2校、高中36校辦理,112年度亦辦理超過2,197場次教師特教專業、教學輔導實務、平權意識與人權基礎觀念等特教專業發展課程等知能研習,期盼更加完備共融教育資源,優化特殊教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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