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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 台北市政府

臺北捷運一般廣告申請案件 循例係二級主管審核 呼籲外界勿逕自不當連結、政治操作或無限上綱

對於有民間團體申請臺北捷運廣告一事,且將議題上綱至臺北捷運董事長趙紹廉個人,明顯意圖操作議題,臺北捷運公司嚴正駁斥,公司至今未接獲廣告代理商提出正式的書面申請,何來拒絕刊登一事?請外界勿不當連結,進行政治操作或無限上綱。


臺北捷運公司表示,對於捷運廣告未預設立場,更無政治干預,廣告上刊均須提出申請,截至目前為止,公司並未接獲廣告代理商正式書面申請,更沒有所謂拒絕一事;後續如接獲申請,會依照契約及相關程序辦理。


臺北捷運公司表示,此舉無疑是典型的消費公部門操作,消費政府、消費公司、消費首長,不須花費一毛錢,達到宣傳效果。籲請外界勿逕自不當連結、政治操作或無限上綱。


鑒於過去屢有廠商媒體刻意製造臺北捷運拒絕刊登假象,炒作議題,因此,對於廣告申請訂有完整的客觀程序,公司若接獲廣告代理商申請,會檢視廣告內容有無違反契約規定;若有疑慮,將提請由廣告、文化、藝術、景觀、新聞、法律、保險等專業領域的學者專家及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表,所組成的廣告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


臺北捷運公司運作強調依法行政,分層負責。廣告契約有明文規定,凡不符合契約規定的案件,均無法刊登,無論政黨、更遑論首長立場。一般廣告申請案件,循例係二級主管審核,有必要才會向上陳報;反之,首長如有介入,才會有不按契約執行的問題。


本公司董事長趙紹廉上任以來,從未針對個案過問審查的內容及結果,過去沒有,未來也不會,在此鄭重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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