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信義區幼兒園性侵案件 北市府已全面檢討並提出10大精進方案 絕不允許類似事件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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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期:114年2月5日】
【主題:本市信義區幼兒園性侵案件 北市府已全面檢討並提出10大精進方案 絕不允許類似事件再發生】
【臺北報導】針對監察院糾正臺北市政府處理信義區幼兒園性侵案,市府教育局已全面檢討本案處理過程,釐清新舊法規適用之處,精進改善關鍵環節,教育局除已對行為人及該園負責人從重嚴懲,並已針對局內相關責任人員議處以外,為營造更友善、安全的幼兒教育環境,不允許未來再有類似事件發生,本局亦已全面實施10大精進方案,作為當前處理幼兒園性侵案之重要執行方針,摘要說明重點如下:
一、幼兒性侵案疑似行為人一律即刻停職、停聘,經調查屬實從重處罰
即日起接獲任何幼兒性侵通報案件,本局立即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8條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7條,命教保服務機構於調查期間仍應先將疑似行為人暫時停聘、停職或停止契約執行。經調查屬實者,本局必從重嚴懲,並逐一檢討進行裁處,包含對園所最重廢止設立許可;對行為人解聘、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且終身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對園所負責人處分不得擔任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或財團法人幼兒園之董事或監察人。
二、擴大清查幼兒園性侵案調查對象,嚴格要求幼兒園先行停止招生
針對幼兒園重大性侵案件,為避免該園於調查階段招收新生,造成新生家長於不知情下持續將孩子送進幼兒園,本案本局於112年7月接獲通報時,即明確指導該園於調查結果確定前,不得再招收新生入園,於112年8月更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進駐園所,避免再有幼生受害,並全面清查調查意願,擴大釐清全案調查對象。
三、跨局處成立緊急應變小組,建立緊密聯繫SOP強化多重把關機制
為確保幼兒園性侵事件不漏接,本市成立由社會局、教育局、警察局、衛生局等跨局處應變小組,整合包含幼兒園性侵事件、中央新措施新制度、調查資訊、個管及諮商資源、懲處公告資訊等相關重要訊息,確保重要資訊皆能即時掌握及處理,另本案亦透過跨局處成立全程陪伴專案服務模式,提供全程諮商及法律服務等。
四、建立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公開提供家長第一時間瞭解及查詢
為促進幼兒園不適任人員資訊更加公開透明,讓家長得以自行查詢幼兒園不適任人員情形,教育局網站首頁已建置「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如經本市認定委員會認定終身或1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於教保服務機構,相關不適任行為人及其機構名稱均公告於此專區,供家長即時查詢及掌握。
另就112年幼兒園相關敎保員是否有知情未報,或涉及包庇、共犯等情事,114年1月中旬已重啟並進入調查階段,至110-111年間是否有類似情事會一併瞭解。
類此幼兒園兒虐案件發生後,因幼生表達能力有限,加上狼師手段狡猾,調查不易,確實需要更細膩的處理每個環節,釐清真相,並逐一清查潛在受害幼生。市府教育局這兩年來籌組教保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認定委員會,下設調查小組,累積實務經驗,強化承辦人員的敏感度,並研議多項精進措施,亦盼中央能夠完善修法、加重罰則,共同維護孩童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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