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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 台北市政府

住院急找看護工 恐落入非法仲介陷阱 北市勞動局提醒謹慎查驗外籍看護證件保障自身權益

近日許多非法仲介出沒,看準民眾因住院急需人手照顧心理,主動發放名片,或是將名片放置各大醫院,供民眾自行拿取,並且標榜「一通電話,立即上工」、「政府立案,開立收據」,利用話術技巧使民眾深信,進而疏於查證該仲介所媒介之外籍看護致受騙違法。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民眾,僱用前務必謹慎落實查驗證件,才能保護自己不觸法。


我國聘僱外國人工作原則上採取申請許可制,需檢送合格文件向勞動部申請聘雇許可始可聘僱。一般雇主不用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就可以聘僱的常見有兩種身分的外國人,一為合法居留且與我國設有戶籍的國民結婚的「外籍配偶」,另一則為合法居留、已申請到工作許可且仍在學的「外籍學生」。而國人聘僱外籍配偶仍須查驗身分證或未逾期的合法居留證,居留證上的居留事由為「依親-夫」或「依親-妻」、居留證上有「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之字樣及依親戶籍謄本資料的「正本」證件;外籍學生則須查驗居留證、工作許可函和學生證。務必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並拍照存證自保,確認為其本人所有,並至內政部移民署「居留證資料查詢」網站確認居留證真偽,查驗期間也不得讓外國人先行從事工作,以免違法受罰。


臺北市勞動局局長王秋冬提醒,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不得有下列情事:一、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第44條「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規定。如違反以上規定遭查獲違法聘僱或容留外國人,則將依《就業服務法》第63條規定,處以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所課予的罰鍰甚重,雇主應善盡查證義務,不可不慎!


雇主如有聘僱外籍人士工作之相關問題,歡迎隨時撥打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電話02-233816008)、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電話1999轉分機7506、1412、1414)、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電話02-89956000)等單位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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