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精神醫療應變機制,提升社區安全與病友照護
臺北市自88年率先全國成立「社區緊急個案醫療小組」,由專業醫療人員提供全天候精神醫療判斷與協助,為因應新版《精神衛生法》自113年12月14日施行,臺北市政府進一步修訂「處理干擾社區行為者通報及處置流程」,整合與凝聚衛生、警察、消防及其他相關機關的共識,形成密切合作網絡,建構完善且即時的24小時緊急精神醫療處置機制,落實本次修法重點中強調網絡單位的合作、精進前端預防及危機處理,並強化精神疾病相關個案的通報流程,提升精神疾病病友的照護品質,兼顧社區安全與人權保障雙重目標。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陳柏妤主任表示,民眾若發現周遭出現疑似精神狀態異常者合併自傷或傷人之虞時,應保持冷靜,避免直接衝突,可立即撥打110或119報案,由警察或消防單位到現場依《精神衛生法》第48條規定進行評估,警消人員與衛生單位聯繫,若確認為精神病人合併自傷或傷人之虞時,即協助護送就醫;若衛生機構無法查明其身分或無法查明屬精神病人者,現場警消人員可立即致電「社區緊急個案醫療小組」,由精神醫療團隊提供線上電話諮詢,或必要時直接至現場判斷是否符合護送就醫或其他醫療處置需求。憑藉跨領域的配合與及時介入,能有效降低衝突、安全護送疑似病人至適當醫療機構就醫,提升疑似病人就醫的權益,也保障民眾的安全。
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社區精神科楊蕙年主任說明,社區內出現的異常行為未必是精神疾病所致,常見為物質使用(例如酒精、管制藥品或毒品)、生理狀況(包括腦部損傷及神經系統疾病、內分泌與代謝失調)或急性心理壓力所引起的「行為急症」,可能出現情緒激動、幻覺或妄想等類似精神病的症狀。而真正因精神疾病惡化所引發的精神危機,僅佔所有案件中的一部分。楊主任強調,精神疾病病友若規則就醫接受治療,絕大多數能維持症狀穩定,如同高血壓、糖尿病病友持續治療就能維持血壓與血糖穩定。過度將部分社會議題或滋擾行為歸因於精神疾病導致,容易造成誤解與污名化。若能更理解精神疾病、減少偏見,有助於病友勇於復健與逐漸復元,共創安心、包容與友善的社會氛圍。
衛生局表示,為落實新版《精神衛生法》精神,支持並協助病人於社區穩定生活,並提供市民安心、安全生活環境,臺北市持續強化一線警、消、衛人員面對精神危機的默契與實務應變能力,114年更與各網絡單位齊心協力,於5至8月份擴大辦理42場次跨單位教育訓練課程,透過實際案例分享及情境模擬演練,促進跨團隊溝通,跨單位強化各機關間的合作默契,以提升危機處理能力,確保人員的安全,並將有醫療需求的精神疾病病人送到醫院獲得妥善的醫療照護。民眾若有臺北市相關精神復健、心理衛生資訊的需求,可撥打本市心理諮詢專線(02)3393-7885向臺北市各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洽詢,或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官方網站、「臺北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傾聽each來」Facebook粉絲專頁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Line官方帳號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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