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房屋稅2.0新制5月1日開徵 民眾權益報你知
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將於今(114)年5月1日首度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遇例假日順延至6月2日)截止,本期開徵的房屋稅所屬課稅期間是113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中央增訂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之全國單一自住稅率為1%,臺北市房屋現值為284.2萬元以下始為適用。另以往因臺北市全國單一自住有稅基折減機制,今年折減後實質稅率將由原0.6%調升為0.7%,雖稅額略增,惟實質稅率仍為全國最低。
今年房屋稅2.0新制最大變革為自住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要件,財政部考量今年是2.0新制實施的第1年,將114年期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由3月24日放寬至6月2日;又非自住房屋採「全國歸戶」並適用差別稅率3.2%至4.8%,所以部分民眾稅額會增加。
該處進一步表示,自住房屋所屬地上停車空間被改以非自住住家用稅率2%計算部分,將於5月下旬重新寄發更正後繳款書;部分原屬全國單一自住稅率1%,若因新增持有戶數致不符單一自住,須改按自住稅率1.2%課徵者,或新符合全國單一自住房屋者,系統需再設定調整,會重新寄發繳款書。前述如果已先行繳納,稅處會主動辦理退稅。
稅捐處提醒,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除可使用行動裝置或透過電子支付機構、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APP,直接掃描繳款書上QR-Code線上繳稅外;另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之「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進行線上查繳稅。此外,亦可下載支援臺北市智慧支付平台(pay.taipei)繳稅業者APP或台北通APP,掃描繳款書上三段式條碼完成繳稅。稅捐處提供多元便捷的繳稅方式歡迎至該處網站首頁「房屋稅開徵專區」查閱。
民眾如果有任何對房屋稅2.0有任何疑問或繳稅問題,可聯絡繳款書上的經辦人洽詢,或透過「稅務視訊服務雲平台」諮詢或是就近向該處任一所屬分處洽詢及利用該處網站查詢相關訊息。
本處暨所屬分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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