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支援收銀」恐觸法!北市勞動局:讓外籍專才超職最高可罰15萬
外籍專才在臺北工作並不少見,但「人手不夠、臨時支援一下」的安排,可能讓雇主在不知不覺中踩線觸法!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近日查察發現,有業者雖然依法取得聘僱許可,卻指派外籍專業人員從事與原核准內容無關的工作,已違反《就業服務法》,不僅可被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限期內未改善,更可能遭撤銷聘僱許可,影響企業用人與營運布局。
舉例來說,某連鎖餐飲公司聘用外籍人士A君,原本工作內容是負責內部行銷企劃與品牌管理,卻在門市人力不足時,頻繁被要求支援點餐、送餐、結帳等外場服務;另有零售業者聘請負責專案經營的外籍人員B君,也遭安排至門市進行搬貨、上架商品與收銀等工作。這些「看似幫忙、其實違規」的情形,在實務上不但無法保障外籍員工的專業角色,也讓企業暴露在違法風險之中。
根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4條,外國人從事的「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必須是具備專門知識或特殊技術,且明列於勞動部核定範圍之內。因此,像外場服務、收銀、上架商品等日常作業,並不符合該定義,也不應由取得專業許可的外籍人員執行。
「企業若希望外籍專才長期穩定貢獻,就必須依法行政,否則短期便利可能換來長期代價。」勞動局長王秋冬表示,雇主不得指派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這一點在《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已有明確規定;違反者除罰鍰外,根據第72條第3款,若在限期改善後仍再次違規,勞動部可廢止招募與聘僱許可。
他也強調,臺北市向來以打造國際友善的工作環境為理念,但在開放、接軌國際的同時,法令規範仍不可忽視,外籍員工來臺工作應受到專業對待,也應讓其專業發揮在對的位置上,「違規看似小事,實際影響卻可能很大」。
勞動局表示,如對聘僱外籍專業人員的法令內容尚有疑問,歡迎洽詢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02-2338-1600)、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999轉7506、1412、1414)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02-8995-6000)尋求協助。
- 新聞關鍵字:勞動部
最新政府消息新聞
-
-
2025雙北世界壯年運動會閉幕 蔣萬安:驕傲說出「我運動,故我在」
(5 小時前) -
高虹安送端午香包超過30元?!竹市議員嗆綠營:爆料前先照照鏡子!
(8 小時前) -
因應都市發展人口成長 桃園市115年將新增13個里
(8 小時前) -
三峽北大國小重大車禍後 新北市府強化周邊交通安全 導入行人優先區概念與實體減速設施
(8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