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加強取締非法改裝高噪音車輛 科技執法展現成效 噪音車陳情案件減少33%
承辦單位:環保稽查大隊
發稿日期:114年6月27日
聯絡人:顏伶珍大隊長
聯絡電話:0928-689-363
暑假將屆,臺北市環保局今(27)日表示,為加強管制改裝車噪音影響環境安寧,將聯合警察及監理單位啟動「靜城專案」,針對民眾反映噪音車常出沒路段,持續規劃專案性勤務,以有效遏止改裝車輛噪音擾寧情形。
環保局表示,不少民眾都會利用暑假期間駕車出遊,有部分改裝車輛在行駛中產生高噪音,嚴重影響市民生活安寧,為還給市民安靜的環境,環保局於暑假期間聯合警察及監理單位共同加強取締夜間時段出沒的高噪音車輛,並由警、監單位人員比對車體是否有非法改裝情形。
環保局說明,為強化高噪音車輛的取締,臺北市自110年起陸續設置28套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並搭配每年200場次的移動式聲音照相系統執行機動性稽查作業,只要機動車輛於道路上行駛噪音超過86分貝,即會被拍攝取締。經統計,110年至114年5月共計取締告發5,333輛次;另與警察及監理單位定期執行靜城專案聯合攔查噪音車,自109年起至114年5月共查獲高噪音車輛1,289輛。經統計,113年噪音車陳情件數(3,120件)亦較112年(4,653件)下降33%,顯示近年來北市府的強力執法確實有效減少高噪音車輛。
環保局指出,交通部已推動機車排氣管改裝認證制度,並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自114年1月1日起,機車更換非原廠排氣管,應使用噪音管制認證且能對應該機車型式的排氣管,並至監理單位辦理變更登記,始可上路。若經查獲未變更登記即使用改裝排氣管者,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處新台幣900至1800元之罰鍰;如檢測超過噪音標準,可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處新台幣1800至3600元之罰鍰。
環保局強調,即使車輛已檢測合格或使用經認證的排氣管(含原廠管),仍應避免有不當操駕產生高噪音的行為(如使用錯誤檔位、用力拉轉油門、起步重踩油門或使用錯誤的動力模式等等),否則仍有可能遭聲音照相系統取締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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