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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 | 台灣好新聞

漁港船舶停船費漲四倍? 立委陳亭妃邀漁業署釋疑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漁港船舶停船費漲四倍? 立委陳亭妃邀漁業署釋疑

漁業署日前發布修正「農業部主管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針對未具有效漁業證照之漁船停泊漁港開始收費,以解決烏石、南方澳、正濱、八斗子、新竹、梧棲、安平、前鎮及東港鹽埔漁港等九處第一類漁港泊位不足問題。但地方上反映,費率修正導致漁港船舶停船費漲幅太大,每月恐怕從3千元漲到1萬2千元,價差四倍之多,讓船主難以接受。立委陳亭妃接到陳情,立即邀請漁業署等相關單位召開座談會釋疑

立委陳亭妃在座談會中也做成決議,目前停放於安平漁港C、F、G區之58艘船舶皆屬於停泊於非屬農業部管理營運之碼頭者;按船舶全長每公尺每日新臺幣十元計收,收費不會有任何改變。而以船舶垂直岸壁碼頭停泊者,目前約有12艘,同樣屬於停泊於非屬農業部管理營運之碼頭者:按船舶全長每公尺每日新臺幣十元計收。另外,現場也有船主提到載客小船的停泊收費問題,修正過後一率以長度計收,而非用原先的噸數計算,試算下來仍較之前便宜。

陳亭妃指出,先前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農業部主管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時,就一再提醒漁業署,目前政府要做的就是帶動觀光,鼓勵相關產業鏈,因此修正船舶停船費率只能比以前便宜,絕對不能更貴,否則就違背當初修正的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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