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0 | 台灣好新聞
![未足額提撥勞退金 嘉縣勞青處裁罰雇主9萬](https://news.pchome.com.tw/newsdata/public/taiwanhot/20240510/71533911589086221016.jpg)
嘉義縣政府/圖取自google地圖
未足額提撥勞退金 嘉縣勞青處裁罰雇主9萬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未足額提撥勞退金 嘉縣勞青處裁罰雇主9萬](https://news.pchome.com.tw/newsdata/public/taiwanhot/20240510/71533911589086221016.jpg)
嘉義縣政府/圖取自google地圖
嘉義縣某橡膠製品公司僱用5名舊制年資勞工,於112年5月符合舊制退休條件,發現專戶餘額不足支應,但公司因受疫情影響,訂單及營收減少,因此113年3月底前無法補足專戶差額,經勞青處查證後,以違反勞動基準法第56條應於3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規定,裁罰公司9萬元。
勞青處指出,針對本案公司主張勞工尚無退休之意願,等到勞工退休時再補足專戶差額即可,但勞動基準法第56條規定,只要勞工符合退休條件,不論勞工退休意願與否,公司仍需依規定於3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依違反勞動基準法第56條規定,可裁處9萬至45萬元罰鍰。
勞青處說明,勞基法規範對於具有舊制年資勞工的雇主,應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且於每年年度結束前,估算當年度符合退休條件勞工的退休金專戶餘額是否足夠支應,若餘額不足給付成就退休條件勞工之退休金時,應於次年度3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以保障勞工權益,即使勞工尚無退休意願,只要勞工符合退休條件,雇主就應補足專戶差額。
勞青處舉例,假設112年底估算專戶餘額為72萬元,其中1名勞工年滿55歲工作達27年,符合法定退休資格,以每月薪資3萬元計算,勞工退休金為126萬元,餘額仍不足54萬元,雇主應於次年度3月底前補足一次提撥的差額。
勞青處長陳奕翰提醒,事業單位可利用勞動部網站之勞動福祉、退休專區查詢或試算勞工退休金,盼望雇主能與勞工攜手同心,共創雙贏。如有舊制法令疑慮,可電洽嘉義縣政府(05)3620123轉8026。
更多新聞推薦
● 獨家/凱擘大寬頻大規模斷網 用戶補償方案出爐最新政府消息新聞
-
表揚模範父親 林口向保衛家庭的拳王們致敬
(54 分鐘前) -
板橋表揚模範父親溫馨又有意義
(57 分鐘前) -
感恩無限的「父」出 中和表揚15位模範父親
(59 分鐘前) -
新店11位『最佳爸主』獲模範父親殊榮
(1 小時前) -
超越明暗用文學開啟對談 第八屆瀚邦文學獎頒獎
(1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