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中心服勤人員訓練完成 竹市高層建築物消防安全持續強化
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竹市消防局辦理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服勤人員訓練
為落實高層建築物消防安全,新竹市消防局10月份辦理3梯次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服勤人員訓練,29日順利完成,大幅提升竹市高層建築物災害應變量能。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3梯次訓練共計61個社區187人參訓,展現守護高層建築物消防安全的決心與信心,持續市民打造幸福安居的城市。
邱代理市長說,竹市消防局獲消防署經費補助辦理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服勤人員訓練,市府秉持市長高虹安「宜居永續」政策持續推動消防安全培訓,這次培訓也邀請竹市高層建築物管理委員會,要求設置防災中心的社區全面派員參加訓練,提升社區防火與防災管理的知識與技能,內容包括服勤人員的角色與職責,以及綜合操作裝置、消防安全設備與防火避難設施的知識與操作、基礎救護及實作測驗與進行火災及地震的緊急應變綜合訓練等。
竹市消防局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服勤人員訓練。
消防局長李世恭表示,高層建築物發生火災及地震災害時,除了依靠建築物設置消防安全設備及防火避難設施正常運作,防災中心服勤人員也須要採取的正確有效的應變作為,才能確保內部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因此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服勤人員一定要接受專業的訓練並經過測試及格,才能在發生地震、火災時從容應對。這次受訓學員們在參訓過程中,都十分認真投入課程,對於實際演練與模擬操作,都表示收穫良多。
消防局說明,消防署於民國112年立法推動高層建築物服勤人員教育訓練,依法令規定,服勤人員初訓須接受「防火管理與防災管理」、「服勤人員的角色及職責」、「消防設備操作及防火避難設施之知識與操作」、「火災及地震之緊急應變綜合訓練」、「綜合操作裝置之知識與操作」及「基礎救護(CPR、AED)」等專業知識及實地操作訓練,讓學員更有效地應對突發狀況。
消防局強調,高層建築物人口密集且救災不易,加強自我防護能力才能確保消防安全,在高市長定案推動「消防公安345」政策後,其中針對高層集合住宅原檢修申報複查規範,也由1年內完成專業性複查調整為30日內完成複查,並由消防局每月召開安檢會議落實管考。未來將從消防安檢、施工查核、使用執照核發、公安申報稽查等4大面向強化高層建築物公共安全,為市民營造一個安全、幸福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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