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甲爐碴案市府仍未要求業者清除? 臺南環保局:強制要求業者清除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學甲不法掩埋爐碴案,台南市政府仍未要求業者清除。民眾黨陳昭姿立委辦公室8日特會同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南市環保聯盟、台南社大發展學會及監督施政聯盟等環團代表及李新進里長現勘,並要求市府將學甲興業段804-2國有地及全程興業廠房下不法掩埋爐碴27萬噸全部清除。
臺南市環保局表示,在學甲爐碴案件調查過程中,環保局全力配合檢調單位,並強制要求業者清除農地上掩埋的爐碴。至目前為止,包括學甲大灣段農地及興業段61、240、804-2等可執行爐碴清除的範圍內,均已清理完畢。至於陳昭姿委員所指「未清除的部份」因其上方已興建廠房,為保障廠房所有者之權益,目前採取監控的方式處理,定期進行地下水監測及土壤採樣,目前檢驗結果皆低於標準值。若未來具挖除可行性時,立即責令清除爐碴。
環保局指出,有關興業段804-2土地,經查該土地區分6個區塊進行開挖驗證作業,清理期間該局3度前往確認各區塊是否完成清理,且每次驗證前均通知國產署、環管署及產發署一同前往,確保公開透明,除開挖確認未見有爐碴外,並於113年3月21日針對土壤進行重金屬檢測,確認土壤無污染之虞。
環保局表示,學甲大灣段農地及興業段61、240、804-2等可執行爐碴清除的範圍內,除了一小塊因安全性考量,清除速度較慢,擬於年底會完成,其餘均已清理完畢。
針對學甲區興業段516等地號的填埋物,環保局依法要求清理義務人進行清理。考量該案址廠房係依合法程序興建,因此,在爐碴未完全清理之前,環保局要求義務人先進行環境監測。若爐碴挖除具可行性,將立即啟動清理作業,而非以監測替代清理工作。另清理義務人所提出的環境監測計畫經環保局於112年4月10日審查完畢後,即定期進行地下水監測及土壤採樣,經檢驗土壤及地下水皆低於標準值,尚毋需進行場址之土壤及地下水整治。
環保局強調,學甲爐碴案之清理執行採取現場錄影及網路直播,公開清運工作日誌及各階段處理及檢測資訊,要求清理之效率及全民監督之公開機制為全國首創,也是全國第一個完成非法爐碴場址清除的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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