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友善托育補助2.0」上路 新政減輕公托第一序位資格家庭負擔
記者黃家柔/桃園報導

張市長致詞。
桃園市長張善政2日午主持市政會議時表示,市府今(114)年配合四月兒童月推出「友善托育補助2.0」新政策,針對具「公托第一序位」資格的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等對象,若將孩童送托至鄰近的準公共托嬰中心或居家保母,市府將補助差額,使家長實際負擔與公托相同,減輕托育經濟壓力,並保障孩童送托權益。
張善政指出,今年兒童月期間,市府也規劃一系列親子活動,全市25處親子館及復興區親子車,均特別規劃兒童節親子活動;4月12日婦幼局將攜手各親子館及社福單位,於桃園區陽明公園舉辦「桃氣雙響泡」親子活動,包含兒童故事闖關、兒童劇場、泡泡秀、圖書車及健康塗氟等服務,預計開放1,500組親子家庭參與,更多資訊可至桃園市育兒資源網(https://babycare.tycg.gov.tw/)查詢。
桃園「友善托育補助2.0」上路,新政減輕公托第一序位資格家庭負擔。
張善政進一步表示,文化局亦將於本月舉辦超過50場親子友善活動,包括桃園市國樂團將於4月19日在中壢藝術館演出新編兒童音樂劇《桐花護衛隊II-王國大慶典》;中原文創園區則推出「陶異星漫遊」特展,展出至5月11日,還有多場展覽、市集與講座,歡迎親子共遊、同樂歡慶兒童月。
婦幼發展局表示,「友善托育補助2.0」補助公托第一序位資格兒童,包括列冊低收、中低收入戶、特境家庭或父母一方身心障礙中度以上、受刑1年以上無法照顧兒童,或是未成年父母、具原住民身份等,優先滿足其托育需求。此類兒童送公托後,扣除政府補助,家長至多每月自付2,000元。但若送托準公共托嬰中心或保母,即使扣除政府補助,家長每月至少仍需自付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平均月費,為保障第一序位兒童就托權益,市府將補助其差額,使家長實際負擔與公托相同。市府將持續積極推動公共托育服務設施,使家長能安心送托、穩定就業。
桃園「友善托育補助2.0」上路,新政減輕公托第一序位資格家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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