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頭蒼鷹」棲息地遭中市府逕行修剪! 謝志忠批違反野生動物法手法粗糙
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謝志忠議員要求市府修剪路樹,應兼顧生態保育。
台中市議會第五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民進黨市議員謝志忠指出,市府未尊重生態保育,也未採納市民的建議,逕行修剪二級保育類動物「鳳頭蒼鷹」棲息的樹木,嚴重違反「不干擾」等野生動物保護原則,強烈要求市府未來修剪路樹時,應要兼顧生態保育。
鳳頭蒼鷹」棲息的樹木
謝志忠表示,五月接獲民眾陳情於豐原區圓環南路的樟數上,發現鳳頭蒼鷹的育雛地,民眾已於3月12日透過1999向市府陳情,請暫緩修剪,不料市府仍於5月16日強行修剪作業,顯見市府漠視保育原則,違反野生動物三不「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原則中的「不干擾」。
謝志忠說,鳳頭蒼鷹為二級保育類動物,是台灣唯一能終年在都會區內棲息並繁殖的日行性猛禽,在台中市有漸增的趨勢。根據台灣猛禽研究會的資料,鳳頭蒼鷹多在11月開始配對、築巢,隔年3月下蛋,雛鳥在4至5月間孵化,6月離巢後,親鳥還會接濟食物一段時間,接著幼鳥才會離開出生地,去尋找自己的領域,市府此次作為,無疑對育雛期中的猛禽構成嚴重干擾,至今仍不知該鳳頭蒼鷹幼雛下場為何。
謝志忠進一步表示,2019年建設局曾在颱風後修剪路樹時,因接獲民眾通報有同為二級保育動物黑翅鳶築巢,與農業局協同會勘後主動暫緩修剪路樹,並發布新聞說明,展現對保育的積極態度。反觀今年面對民眾建議,卻以如此粗糙手法處理,顯示市府處理標準不一,保育原則淪為空談。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王立任、張玉嬿、黃守達共同呼籲市府,在進行修剪路樹的同時,也應兼顧生態保育,強烈要求市府應落實跨局處合作,應建立完整的「生態保育作業標準程序」,並落實跨局處協調機制,確保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再因人為疏失受到干擾,修剪路樹的同時,也應兼顧生態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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