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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 Knowing新聞

【專訪】人財兩失又成變相車手 傳喚開庭仍叫不醒?檢察官羅韋淵:公私部門應共組「好人聯盟」,通力對抗不斷進化的詐騙集團

【專訪】人財兩失又成變相車手 傳喚開庭仍叫不醒?檢察官羅韋淵:公私部門應共組「好人聯盟」,通力對抗不斷進化的詐騙集團

台灣近年來的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手法更推陳出新,導致受害人越來越多,財損金額也十分驚人。根據內政部警政署設立的「165打詐儀表板」,今年4月詐騙案件受理數達1萬5961件、財產損失金額達76億5244.1萬;而5月光是18日至24日,單週詐騙受理案件數量多達3938件,財產損失金額達20億8547.6萬元。


主要詐騙手法目前仍以假投資詐騙為最大宗,而「加密貨幣詐騙」的比重也在悄然攀升,尤其詐騙集團會因應時事來更新話術與劇本,像是搭上川普幣熱潮,又或者以比特幣衝破11萬美元為誘因準確搔癢處,成功騙取受害人的錢財。


「詐騙集團分工細膩,他們會吸納懂法律、懂區塊鏈、懂心理的各方專業人士,所以我們從司法警察單位到包含VASP在內的私部門及金融機構,更應該通力合作打造『好人聯盟』,集結大家的力量才有辦法對抗如此進化的詐騙集團!」在最新一集由《幣特財經》製播的 Podcast 節目《CryptoLady加蜜小姐想知道》中,臺灣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羅韋淵語重心長地表示。


羅韋淵曾負責偵辦重大金融違法案件,並獲得國際知名區塊鏈分析公司TRM Labs多項虛擬貨幣調查與法遵執照,是目前在檢調單位中深入研究加密貨幣的幣流分析及反詐騙的稀缺專家。


詐騙不分年齡、職業!網路交友對你噓寒問暖要小心!


而他也在節目中分享了兩起最令他印象深刻的詐騙案件,近年來最猖獗的詐騙手法就是愛情加投資詐騙。


曾經一個案件中有六個被害人都是被同一個集團所騙,而大部分的開端都是從Facebook、Instagram、交友App認識彼此,經過一段時間的噓寒問暖以及投其所好的聊天,被害人會漸漸敞開心房,甚至對對方產生好感。接著詐騙集團會告訴被害人:「為了我們兩個人的未來,現在應該要一起存錢,我都是透過投資加密貨幣得到很好的收入,你要不要也試看看?」


羅韋淵指出,一般民眾對於單純的投資詐騙還是有一定的警覺心,但當投資詐騙中參雜感情因素,那很容易就被蒙蔽了雙眼,順理成章地聽從對方的話,真的把自己的資金拿出來投資加密貨幣。


而被害人款項皆是透過面交給特定幣商或者直接匯款到人頭帳戶去,所謂的投資加密貨幣,也都是由詐騙集團提供假的App或網站,讓被害人以為自己真的獲利翻倍,但實際上那些錢已經出金到詐騙集團的手裡。


這六個被害人的年齡層分佈很廣,從二十幾歲的學生到六十幾歲的務農者都有,所以羅韋淵也提醒,沒有哪一些特定族群是比較容易受騙的,大家都有可能是受害者,必須隨時保持警覺。


而以往的投資詐騙中,金融機構內部系統會自動化審核、檢索出用戶的一些行為,當用戶的某些特定行為讓他們檢索到可能疑似是被詐騙或者是疑似是詐欺車手人頭帳戶的特徵時,他們就會開啟一定的動作,例如對這個帳戶要加強監測或暫停這個帳戶一部分或全部的功能,藉此阻詐。


對此,羅韋淵強調,加密貨幣交易所也應當如此,因為用戶一入金後就可以買USDT或其他加密貨幣,並且轉出到其他交易所或外部的錢包,如果交易所也可以做好可疑交易的監控,對於被害人受騙這件事情才有辦法更及時地進行攔阻與追查。


傳喚開庭還是叫不醒?小心人財兩失又成變相車手



【專訪】人財兩失又成變相車手 傳喚開庭仍叫不醒?檢察官羅韋淵:公私部門應共組「好人聯盟」,通力對抗不斷進化的詐騙集團


另一個案件則是羅韋淵2022年去美國前偵辦的案件,有一名71歲的女性被盜用聯合國醫生照片的詐騙集團進行感情詐騙及投資詐騙,財損金額達上百萬。


該案的手法是請被害人將現金提領出來,再將一張一張鈔票放入比特幣ATM進行購買比特幣的動作,最後再要求她把買到的比特幣轉到詐騙集團提供的錢包地址。


不僅如此,詐騙集團還告訴被害人:「剛好台灣有人欠我錢,你可不可以提供你的帳戶幫我收這筆款項?收到之後再幫我把它提出來去買加密貨幣轉給我。」被害人也照做了,無形之中成為了變相的車手。


當時羅韋淵傳喚該名被害人出庭,並苦口婆心勸阻她,對方就是詐騙集團,照片也是盜用別人的,千萬別再繼續聯絡!但她卻回應:「檢察官,你叫我不能跟他聯絡,可是他下個月就會帶鑽戒來台灣找我,他會找不到我,那怎麼辦呢?」


羅韋淵無奈表示,也許靠檢察官或警察的力量還不是很夠,因為我們畢竟跟他沒有緊密的關係,最重要的應該是我們要關懷身邊的親友,擁有強連結的這群人才是更具有影響力的。


為了進一步偵辦,羅韋淵持續追查比特幣的幣流,而後發現詐騙集團轉出去的比特幣分別進到三個不同的交易所,那個時候還比較少人會主動去跟境外交易所調閱資料。後來還真的有其中一家交易所回信,並給出該帳戶所有人的KYC資料、照片以及他交易所APP登錄的IP。


那名詐騙者是一名奈及利亞人,登陸IP也是在奈及利亞,而當追查進度來到境外,其實對於台灣檢調來說,要再繼續追下去是很大的挑戰。


看到這裡,或許會產生一個疑惑,詐騙者既然是奈及利亞人,那他是怎麼跟被害人溝通的?如果是用翻譯中文的話,母語者一定看得出破綻吧?


很巧的是,這名女士年輕時跟家人一起在美國生活,後來她家人持續留在美國,自己則回台灣一個人生活,所以她是用英文與對方進行打字溝通,另一方面因她是獨居,身邊沒有親人在旁邊關心、陪伴,因而少掉了這些親友可以提醒或發現不對的機會,一切的巧合讓詐騙集團能夠有機可趁。


羅韋淵強調,人不管哪一個年齡都會有感情的需求,所以我們不能覺得老人家或長輩就不會被感情詐騙,因而不去防範,其實不然,詐騙集團就是抓緊了我們人性的需求及弱點,才能一直如此地猖狂。


加密貨幣詐騙牽涉到海外平台,成為一大偵查破口


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加密貨幣詐騙其實很常牽涉到海外平台、錢包匿名、跨國轉帳匯款等,在追查與攔阻上確實有一定的挑戰。


羅韋淵指出,第一種情況是詐騙集團會讓受害人把加密貨幣轉到境外平台。「目前台灣不管是警方或檢察官都很積極去跟境外平台聯繫,當然有一些境外平台會比較友善,願意跟我們合作,提供一些資訊;但也會遇到某一些境外交易所是不願意提供相關資訊,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其實就等於在調查中形成一個斷點,但我們也無可奈何。」


第二種情況就是引導被害人把加密貨幣一層一層地轉到非託管錢包,而檢調單位對於非託管錢包的層轉,始終無法取得非託管錢包的私鑰,因為私鑰存在於犯罪集團手上。不過之前刑事局有提到,他們已經透過與某一些境外加密貨幣發行商合作,成功凍結了大約一百億的USDT,所以他們目前是有尋找到這個方法。


不過這也只是第一步,先有一些機制協助我們做凍結,那凍結到真正可以返還回來給執法單位,到執法單位返還給眾多的被害人,又是一條漫漫長路。


羅韋淵進一步表示,所謂的國際合作有分正式國際合作跟非正式的國際合作。


正式國際合作指的就是司法互助,因為司法是主權的彰顯,所以由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透過正式管道向該國最高的司法單位去遞出司法互助的請求,透過這樣的管道等於說是一個最正式的方式;非正式國際合作就是例如透過警方跟警方之間的情資交換、利用防制洗錢國際組織如艾格蒙聯盟(EG)進行情資交換、自願性配合等,也就是說當台灣執法單位想要跟一家不受台灣法律管轄的海外公司調閱某些資料,就可以透過與它建立合作關係,來提供部分資訊。


「植入木馬程式」條款是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偵查與隱私如何達到完美平衡?


所以在台灣的法治方面,究竟還有哪些破口需要補齊的呢?


其實在不久前,有關《科技偵查及保障法》中的「植入木馬程式」條款引起了熱烈討論。所謂的大木馬就是授權辦案人員可以透過植入程式,獲取嫌犯手機通訊資料以外的內容,包括照片、影音、文件;小木馬則是取得訊息、聯絡人、通話等通聯資料。


不過這在隱私權的保障、言論自由的保護上就擁有爭議,也難以取得平衡點。


羅韋淵坦言,台灣在這一議題上尚未取得共識,不過確實也是一個值得思考的方向,或許未來某個時間點,這項條款會隨著時代趨勢而做出調整,展現它不同的可能性。


另外,提供加密通訊服務的服務商或願意與執法單位配合,在一定條件下,像是有正當法律程序,涉及到詐欺、國家安全、貪瀆、殺人、恐怖份子的犯罪等重大案件,這一種犯罪有可能會造成非常大的社會法益或是國家法益,那這些業者是不是也有一些社會責任或義務要來跟執法單位合作呢?這些都還有待更加詳細的討論。


防堵加密貨幣詐騙有三層防線


而回到投資人本身,羅韋淵認為防堵加密貨幣詐騙有三層防線,分別為投資人教育、行政管制與政策推動、銀行與交易所的防範機制。


投資人教育:除了警方、檢察官及主管機關方面的宣導外,羅韋淵也提醒親朋好友之間應該要互相做好提醒與關心。


行政管制與政策推動:包括《洗錢防制法》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都有進行修正,後者修改後顯示,不只是金融機構有聯防通報,他們更對於金融機構內的用戶帳戶做好一定的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以及做一定程度的監控,遇到有異狀的時候,他們要採取因應措施,甚至還把VASP都納進來了,所以現在等於是說,VASP也負起跟金融機構一樣的義務,要去對他們交易所內部的用戶是否有異常的狀況去做一定的監控,甚至交易所跟交易所之間也必須要做好聯防。


銀行與交易所的防範機制:為了加速返還受損害的錢回給被害人,《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以及它的子法就有規範,如果是受害情形比較單純的案件,例如說被害人就是一筆錢匯到交易所買成USDT,假設在買成USDT的這個階段就被交易所識別或警方有通報,那交易所就可以直接凍結起來。


那下一步就不用再進行報給檢察官、接著等檢察官起訴、法院判決、判決確定,最後才有辦法發還給被害人等一系列的程序。


羅韋淵進一步解釋:「以後,如果是金流以及幣流單純的案件,就可以由警方直接通報交易所,交易所凍結後把款項還給被害人,就不用等到判決確定。這個是法律明確賦予警方跟交易所擁有這樣的權限,那當然還是有些細節性,譬如說因為現在詐騙集團前端的人頭帳戶都是一層一層的轉,每一層轉的不一定是前面那一層完整的額度,它可能會分散,也可能會集中,有的時候如果沒有辦法區分到底是先還是後,那發還的方式到底是要用最後一筆匯進來的人,還是要依比例發還等,這些屬於更細節的部分還有待討論,或者是說主管機關及相關機關要再做出一些指引。」


他並強調,目前已經展現出我們要加強返還款項給受害人的立法,再加上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也已經出來了,其實這一個部分已經正在努力補強當中。


被詐別慌!四個步驟要記牢


所以回到投資人本身,羅韋淵提醒,一旦投資人發現自己被詐騙,不應自亂陣腳,第一時間應暫停所有的轉幣或者是轉出資金,這樣才能停損。


第二步,撥打165專線諮詢,警方會協助辨識是否為詐騙案件。


第三,一定要去報案,有些人發現自己被詐騙後基於不好意思或是種種因素就認賠,不去報案了。羅韋淵強調,如果說每個人被詐騙都有去報案的話,那警方就可以累積很大量的資料庫,他可以去協助警方做出某一些分析出詐騙集團的一些特徵,甚至是擴大來做偵辦,所以建議民眾一定要報案。


另外,在報案時一定要保留好所有證據,因為有些被害人發現自己被詐騙後,一氣之下就把所有訊息都刪除了,但被刪除的資料可能包含錢包地址、交易哈希(Transaction Hash),這樣子會導致警方或檢察官即使想要幫你追查幣流都無法去追查。


最後一步則是預防二次詐騙,許多被害人因為急於把被騙的財產追回來,而誤信網路上許多自稱是國際追回資產團隊,他們號稱擁有法律專家、幣流分析師等,可以幫助被害人追回損失的加密貨幣,甚至連羅韋淵的採訪片段也曾被相關詐騙團隊放在宣傳影片中,來增加說服力。


羅韋淵強調,有公權力的是司法警察單位以及檢察官,一定要透過正常的管道向派出所報案,他們才有辦法透過分析加上後端跟交易所調閱資料,進而有這個可能性去追回款項!


幣特財經2025全新Podcast節目《CryptoLady加蜜小姐想知道》上線!點按連結全平台收聽Podcast:https://open.firstory.me/user/cm7jz5gxk000001vo7gbp41cr/platfo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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