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9 | 中央社
追求遭拒 高雄男假寄賣樹化玉真跟騷近1年判2個月
朱姓男子因追求不成在交友軟體認識的女子,假藉將樹化玉寄賣女子所任職的玉石公司再跟蹤騷擾,讓女子不堪其擾氣到提告,高雄地院依跟騷法判朱男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朱男辯稱是希望可以跟女子談妥寄賣樹化玉相關事宜,傳送訊息也是為了處理交易糾紛,與性或性別無關;但法官經檢視相關對話紀錄,發現內容多為情感糾葛或朱男情緒發洩等語,並未討論樹化玉買賣事宜等,據此不採信朱男辯詞。
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朱男不思尊重與他人相處界線,違反女子意願反覆跟蹤騷擾,時間長達約1年,審酌朱男犯後否認犯行,且迄今並未跟女子達成和解獲得原諒,據此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朱男民國111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高雄1名女子,但追求未果後,反而認定對方是想藉交友推銷高價樹化玉,並自同年7月27日起至112年6月21日,以傳送訊息、前往女子高雄苓雅區工作場所外盯梢等行為騷擾,導致女子不堪其擾報警提告。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朱男辯稱是希望可以跟女子談妥寄賣樹化玉相關事宜,傳送訊息也是為了處理交易糾紛,與性或性別無關;但法官經檢視相關對話紀錄,發現內容多為情感糾葛或朱男情緒發洩等語,並未討論樹化玉買賣事宜等,據此不採信朱男辯詞。
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朱男不思尊重與他人相處界線,違反女子意願反覆跟蹤騷擾,時間長達約1年,審酌朱男犯後否認犯行,且迄今並未跟女子達成和解獲得原諒,據此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朱男民國111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高雄1名女子,但追求未果後,反而認定對方是想藉交友推銷高價樹化玉,並自同年7月27日起至112年6月21日,以傳送訊息、前往女子高雄苓雅區工作場所外盯梢等行為騷擾,導致女子不堪其擾報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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