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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 中央社

桃園消防局人員涉嫌性侵 遭檢方起訴

任職桃園市消防局的已婚楊姓男子去年2月於網友A女住處,趁對方服藥後性侵,警方至楊男辦公處所搜得資料另發現B女遭偷拍,楊男已遭羈押並停職中。日前經桃檢起訴。

起訴書指出,40歲楊男與A女在交友軟體結識,去年2月於A女台北住處性侵得逞,女子家人報案後,由北市警方去年10月至桃園市消防局楊男辦公處所搜索,在楊男使用電腦中發現多名女子遭偷拍裸身影片及照片。

檢方偵訊時,楊男坦承與A女發生關係但否認性侵,更辯稱不知A女為身心障礙患者,是A女要求發生關係。A女證稱,當時病發藥效發作又逢生理期,拒絕性交仍遭楊男硬闖。

檢方認為,楊男事發後擅自刪除A女手機對話紀錄,又未清洗自身便離開現場,是避免東窗事發躲避追緝的行為,分別依對精神障礙之人為強制性交罪,以及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以錄影方法攝錄其性影像罪嫌起訴,目前羈押中。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回應,有關楊員職稱及服務年資,因事涉個資不便提供。相關案件已依公務員懲戒法程序,停止楊男職務且將案件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後續將依相關程序決議或審判結果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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