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1 | 中央社
最高行撤銷遠見民調裁罰百萬 中選會另適法處分
中選會認定遠見雜誌於2020年總統大選前違法發布有關選舉民調資料,開罰遠見公司及代表人計100萬元。遠見不服興訟,最高行政法院今天判決撤銷原處分,中選會另為適法處分,全案確定。
二審的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指出,遠見公司在大選的民調封關期間,在其經營網站上發布選舉民意調查資料,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而應予處罰。
最高行政法院解釋,舊法開罰金額為50萬元至500萬元,新法修正後開罰金額為10萬元至100萬元,經比對新舊法,應對行為人適用較有利的新法,因此撤銷原處分,由中選會就個案情形作適法處分,全案確定。
全案緣於,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為2020年1月11日。
判決指出,民眾於2020年1月4日在遠見天下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所經營的遠見雜誌網站,點擊閱覽標題為「政黨支持度綠升藍跌 三成民眾對大陸印象變差」文章,內文提及藍綠兩大政黨的支持度已呈現大幅翻轉情況,是否間接影響到民眾的投票意願,值得觀察。
判決表示,文章也公布圖表指出國民黨認同度降至18%、民進黨升至33.8%等語,並以線圖佐以具體數字,呈現民眾近年對特定政黨認同度及藍綠認同傾向消長變化的情形,文末提及調查對象為台灣22縣市、20歲以上民眾,以電腦輔助電話訪問,經抽樣樣本規模為1084人等語。民眾向中選會舉發。
中選會認定,遠見公司於2020年1月3日(即選舉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發布有關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於同年7月16日裁處遠見公司及其高姓代表人各50萬元罰鍰。遠見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
一審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原處分裁處遠見公司及高姓代表人各罰鍰50萬元,已屬法定最低罰鍰,此件沒有因個案情節,另有應審酌事項或依法應加重或減輕事由,此件也沒有裁量瑕疵或違反比例原則等情形,原處分並無違誤,判遠見敗訴。
遠見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
二審的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指出,遠見公司在大選的民調封關期間,在其經營網站上發布選舉民意調查資料,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而應予處罰。
最高行政法院解釋,舊法開罰金額為50萬元至500萬元,新法修正後開罰金額為10萬元至100萬元,經比對新舊法,應對行為人適用較有利的新法,因此撤銷原處分,由中選會就個案情形作適法處分,全案確定。
全案緣於,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為2020年1月11日。
判決指出,民眾於2020年1月4日在遠見天下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所經營的遠見雜誌網站,點擊閱覽標題為「政黨支持度綠升藍跌 三成民眾對大陸印象變差」文章,內文提及藍綠兩大政黨的支持度已呈現大幅翻轉情況,是否間接影響到民眾的投票意願,值得觀察。
判決表示,文章也公布圖表指出國民黨認同度降至18%、民進黨升至33.8%等語,並以線圖佐以具體數字,呈現民眾近年對特定政黨認同度及藍綠認同傾向消長變化的情形,文末提及調查對象為台灣22縣市、20歲以上民眾,以電腦輔助電話訪問,經抽樣樣本規模為1084人等語。民眾向中選會舉發。
中選會認定,遠見公司於2020年1月3日(即選舉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發布有關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於同年7月16日裁處遠見公司及其高姓代表人各50萬元罰鍰。遠見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
一審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原處分裁處遠見公司及高姓代表人各罰鍰50萬元,已屬法定最低罰鍰,此件沒有因個案情節,另有應審酌事項或依法應加重或減輕事由,此件也沒有裁量瑕疵或違反比例原則等情形,原處分並無違誤,判遠見敗訴。
遠見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
最新社會新聞
-
-
嘉義榮服處志工長照專業訓練 強化服務能量×體驗輔具維護
(5 小時前) -
屏東榮服處×縣府勞青處就業說明 拓展榮民就業機會
(6 小時前) -
苗栗榮服處連袂清境農場 啟動寒冬送暖關懷榮民眷
(6 小時前) -
勞動部公務員走絕路 家屬跪地哭訴「政府不要官官相護」:還兒子清白
(6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