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5 | 中央社
男子罵站務員判無罪 地院認定未逾越可忍受程度
台中市原姓男子日前在高鐵台中站因購票有誤,要求換成敬老票遭拒,朝站務員連罵髒話遭提告公然侮辱。台中地院認為,原男所罵髒話非逾越一般人可忍受程度,判無罪,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原姓男子去年和母親到高鐵台中站搭車,操作機台購票有誤,前往人工售票處要求更換為敬老票,但站務員告知因已過發車時間,所以無法換票,但是可以搭乘自由座。原男氣憤之餘連罵3句髒話,站務員提出公然侮辱告訴。
檢警調查,原男稱是生氣站務員的不作為,但強調罵的是公司制度,並非站務員。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審酌,原男因不滿站務員處理車票更換事宜,進而口出不雅之詞語,宣洩不滿,法官認為被告之詞語雖具有不雅、冒犯意味,但言語攻擊時間短暫、瞬時,並非反覆、持續出現之恣意謾罵或攻訐,冒犯及影響程度較輕微,尚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不構成公然侮辱罪,判原男無罪。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原姓男子去年和母親到高鐵台中站搭車,操作機台購票有誤,前往人工售票處要求更換為敬老票,但站務員告知因已過發車時間,所以無法換票,但是可以搭乘自由座。原男氣憤之餘連罵3句髒話,站務員提出公然侮辱告訴。
檢警調查,原男稱是生氣站務員的不作為,但強調罵的是公司制度,並非站務員。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審酌,原男因不滿站務員處理車票更換事宜,進而口出不雅之詞語,宣洩不滿,法官認為被告之詞語雖具有不雅、冒犯意味,但言語攻擊時間短暫、瞬時,並非反覆、持續出現之恣意謾罵或攻訐,冒犯及影響程度較輕微,尚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不構成公然侮辱罪,判原男無罪。可上訴。
最新社會新聞
-
臺南榮服處結合勞動部辦屆退官兵權益說明暨徵才 提供多元就業機會
(4 小時前) -
嘉義榮服處志工長照專業訓練 強化服務能量×體驗輔具維護
(4 小時前) -
屏東榮服處×縣府勞青處就業說明 拓展榮民就業機會
(4 小時前) -
苗栗榮服處連袂清境農場 啟動寒冬送暖關懷榮民眷
(5 小時前) -
勞動部公務員走絕路 家屬跪地哭訴「政府不要官官相護」:還兒子清白
(5 小時前)